2020年1月14日,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乐山市中心城区水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乐府常定〔2020〕3号)以及《乐山市中心城区牟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乐府常定〔2020〕6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上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功能定位
乐山市休闲湿地度假区,乐山水上运动体验区,集旅游衍生产业与城市生活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规划范围及规模
1、用地范围及规模:东至青衣江,与肖坝片区隔江相望;南抵大渡河,与高新区“总部经济区” 接壤,西以省道215线为界,北接苏稽片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109.9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707.26公顷。
2、人口规模:规划范围区内总人口5万人。
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三组团,水脉绕一园”的总体结构。
居住用地规划
片区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共137.2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9.40%。规划区内共规划独立幼儿园4所,每所幼儿园用地面积要求≥5240㎡;另外片区内规划4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养老以及社区文化体育等设施。每处社区中心用地面积要求≥5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内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5.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01%。
其中:
1、行政办公用地0.84公顷。
2、文化设施用地4.84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21.09公顷,其中小学2所,中学2所。
4、体育用地2.47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4.97公顷。
6、社会福利用地规划面积0.99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0.25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内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共计48.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8%。
其中:
1、商业用地25.59公顷,规划独立用地农贸市场5处,配建生鲜超市3处。
2、商务用地3.36公顷。
3、娱乐康体用地规划面积18.21公顷。
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面积0.94公顷。
工业用地规划
片区内规划工业用地157.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28%。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片区内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95.3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7.62%。在片区西部生产组团苏沙路旁布置一座公交车场站用地,兼公交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功能。结合片区用地布局设置6处社会独立停车场用地,配建社会公共停车场13处,以满足片区社会停车需求。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8.4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6%。其中:规划110KV变电站2处、220KV变电站1处;消防站2处、燃气门站1处、污水处理厂2处、电信邮政设施1处、垃圾转运站1处。
功能定位
城市近期发展的重点区域,城市滨水生态居住示范区,以高品质生态居住功能为主的城市生活性片区。
规划范围及规模
1、用地范围及规模: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765.19公顷,其中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01.82公顷,远景发展备用地313.44公顷,非城市建设用地49.93公顷。
2、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6万人。
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区空间形态以构建“青山绿水,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格局为布局理念,形成“一心、一片,三轴、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形式。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54.10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8.35%,人均25.68平方米。
居住配套设施
规划牟子片区内共配套8所独立占地幼儿园;设置4处社区综合体(包含社区管理、医疗、养老、文化设施);6处独立占地的农贸市场;派出所1处。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5.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74%。
1、行政办公用地0.36公顷。
2、文化设施用地2.06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22.73公顷。片区共布置有小学3所,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4、体育用地片区布置4处社区级体育活动中心,规划体育用地3.28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在片区南部布置有1座综合医院,用地面积6.67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3.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34%。
1、商业设施用地面积30.06公顷。
2、商务设施用地1.25 公顷。
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2.22 公顷。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5.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20%。
片区内共设置有6处独立占地社会停车场用地,13处配建停车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省道305线与佛光路交汇的立交桥西布置1座长途客运站和1处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另在片区北部边缘布置1处公共交通站场用地。
来源: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