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出台8条意见,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就业创业

2020-02-22   镇灵通

为切实减轻疫情给我区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务工人员来镇返岗复工、就业创业,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如下意见:

一、交通费用全补助。全省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及结束后3个月内,来镇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浙江省内宁波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2月29日前,外来员工自行来镇返岗、就业,乘坐二等座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按票价予以全额补助,镇、街道和园区组织企业包车接送的,也给予全额补助。

二、子女入学全优先。原在我区企业务工的人员,在2月29日前返岗复工的,其子女义务段教育入学时积分加3分。3月底前,夫妻双方初次来我区企业务工的,其子女今年新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确保在我区学校就读。

三、住房保障全扩面。扩大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覆盖面,今年新增保障家庭1000户。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免收租金两个月,领取货币补贴的全年增发两个月。

四、新招员工全奖励。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疫情结束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力资源机构向我区企业输送员工50人及以上,并就业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予以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落户居住全优化。对已到期、将到期的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外来务工人员在办理积分落户时,因特殊原因未及时申领到居住证的,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

六、培训检测全免费。疫情防控期间,从中风险地区来镇务工人员可自行申请核酸检测,检测费用全免;企业员工参加与目前就业岗位相匹配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费用按相应标准全额补助。

七、社保政策全落实。全面落实上级阶段性减免或缓缴企业社保缴费政策,期间参保人员个人利益不受影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职工可申请补缴,经审核视同连续缴费,并计入量化积分。

八、创业创新全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与务工人员创业创新,创办经济实体,开办初期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创业经营场所扶持政策,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切实解决创业中的实际困难。

上述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政策措施的,我区遵照执行。

来镇务工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向所在镇、街道、园区和区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咨询电话:89389323(8:30—17:00)、86668718(24小时)、12345热线(24小时)。

镇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来源:镇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