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是人生一大喜事,可偏偏就总有心大的购房者弄巧成拙,把喜事变成了闹心事。咔咔就有一个朋友,买了房子之后,因为某一步手续没有办理好。导致后面急着用钱,要卖房的时候,才发现产权被抵押出去无法出售,耽误了大把时间。
因此,我们不能认为买房,只要红本拿到手,就万事大吉了,房子就是我们自己的了。事实上,我们在拿到房产证后,还需要办几件事,讨回几笔钱。否则房子可能会出现“拱手让人”的局面,或者在后期交易、处置都会带来一系列麻烦。所以,拿到房产证后,需及时办理3件事。
一、办理抵押登记,确保房贷有效。
在当下,很多人都需要贷款买的房子,那么很大一部分房钱是银行付的。因此,银行会要求将房屋本身作为抵押,以防止借款人出现断供等情况而产生坏账。
那么当你拿到“小红本”后,应第一时间办理抵押登记,以确保贷款的有效性。在办理好抵押登记之后,那么房产的权利书也会在相应的时间内退还给你。
虽然说你不办理这个登记,抵押合同虽然有效,但是为了避免借款风险,引起相应的纠纷,还是尽早办为好,因为迟早也要办。因为,不办理的话,可能会因办理逾期而影响到个人信用。
二、检查不动产证上的所有基本信息。
最先要看清楚的就是姓名和身份证信息是否正确,如果办事员因为疏忽,将名字打错,或者号码弄错的话,就可能变成别人的房子了。毕虽然录入有误,工作人员有一定的责任,但人不是机器,他们每天面对成百上千的数据。
因此,要仔细核对好,包括上面的房屋坐落具体位置、单元号、门牌号,面积、地址等等基本信息。如果出现错误,要马上去房管局修正,不然以后想更改的话,那么就只能到处求人了。而且房子还不属于你的,还会影响房屋的正常转售。
三、买房中所有的票据和凭证要保管好。
很多人认为,房产证才是最为重要的。其实不然,购房中的票据也一样很重要,因为它们在未来很多事情上都能派上用场。像装修、转手、估价、过户、不动产登记、出租登记等情况,还能减免不少税款。
比如:契税发票,可以在办理过户时用到它。购房发票,我们在卖房子的时候,可以减税。装修发票,可以证明我们的购房成本。
因此,这些票据一定要保存好。要知道,合同不见还可以补办,但这些发票丢了的话,就只能去开证明了,很麻烦。若是无法补办,可能影响估价,甚至有可能因承担税等问题谈不拢导致房子砸手里卖不出去。
总而言之,房产证到手之后,为了将来“省心又省钱”,一定要先去办好这三件事。否则到头来,可能房子要“拱手让人”或者还得多掏钱。耽误自己的时间不说,还要浪费自己的精力。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大家在房产证拿到手之后,一定要仔细认真把关,避免出现低级失误,妥善保存好相关手续资料,省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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