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成为被告上法庭,只因他对孩子这件事情置之不理

2019-08-14   浦北检察

最近,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原告是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而被告是古砦的1位学生家长,这是柳城县首例政府起诉家长未按照法定义务将子女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案件。

原告诉讼代理人表示,现年16岁的韦某某是一名适龄少年,应依法在校接受义务教育,可从2018年10月开始便辍学在家。古砦仫佬族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多次入户劝返回校,但被告,也就是韦某某的父亲,均以孩子不愿读书为由置之不理。为此,相关部门在对被告进行批评教育后,向其发出劝学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孩子送回学校就学,但被告依然没有履行义务。

原告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作为韦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本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韦某某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庭审现场,被告因在外打工无法赶回,由被告的父亲代理出庭,他表示他们也曾劝说孩子回学校上学,但是孩子不愿意。法庭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将对该案进行仔细评议并择期宣判。

原告委托代理人 韦良益: 一些家长确实对学生辍学问题 ,不按时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违法性认识不足。希望通过诉讼的形式使我们的家长、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辍学儿童,失学儿童的教育问题。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