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个县撤县立市又恢复县再升市 人口118万GDP超千亿

2019-07-25   蜀中游霞

新余市,江西省地级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浙赣铁路西段,全境东西最长处101.9公里,南北最宽处65公里,东距省会南昌市150公里,东临樟树市、新干县,西接宜春市袁州区,南连吉安市青原区、安福县、峡江县,北毗上高县、高安市。新余市总面积3178平方公里。

1957年5月,将新喻改名新余。

1958年,新余县属宜春专区(专署驻地由南昌迁宜春,改名宜春专区)。

1960年9月,为适应钢铁工业发展,撤销新余县设立新余市,由省直辖。

1963年,由于新余钢铁工业建设规模压缩,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仍属宜春专区(后改称宜春地区)。

1983年7月,恢复新余市,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

截至2018年末,新余市常住人口118.67万人,比2017年末增长0.5%。其中,城镇人口83.1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0.03%,比2017年末提高0.02%。全年出生人口15471人,出生率13.07‰;死亡人口6972人,死亡率5.89‰;自然增长率7.18‰,比2017年下降0.76‰。

2018年,新余市生产总值1027.34亿元,比2017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47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509.21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462.66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为5.4:49.6:45.0,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3%、54.7%和43.0%。人均生产总值86791元,增长7.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04.62亿元,增长9.2%,占GDP的比重达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