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馨儿
1
2017年10月,我们一起回到了春城。我们,就是丁家宜和我。我眯着眼睛佯睡,丁家宜的电话不时地响,他跟他们话着商场风云,笑容满面。
抵达春城时已是晚上九点。丁家宜撇下我,要去应酬。我叫住他,问,我该干些什么?他不动声色地回答我,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和以往一样。我哗地扫下桌上花瓶,像疯婆子一样歇斯底里,为何带我回来!这么豪华的屋子,理所应当铺着厚厚地毯,一个瓶子的碎裂声何足为奇呢?夜沉得像个垂暮的老人,连一点眉也没皱。他冷冷地看着我,双手插在裤袋里。他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不是朝思暮想着要回来吗?他扬声叫,王妈,收拾一下!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长得好看,个儿很高,年轻多金,这一切都足以让我爱上他。但他的快乐仅止于践踏我的尊严,对我的身体若即若离,用钞票慰藉我的寂寞。跟他相比,我永远幼稚,永远无能为力。我原可以原谅他,像一场不得已的相聚,女主角终于可以爱上男主角。但我恨他。无数次我渴望天灾人祸,而他在其中丧失生命。
我是他圈养的小狗。这只小狗整天心不在焉,永远无法获得他的欢心。
我曾经接到过其他女人打给他的电话,我在电话里破口大骂,那些脏话像一颗颗黄豆子利落得让我自己也惊奇是从我嘴里蹦出来。但是效果非常,从此再没有陌生女人打电话到我房子里找他。对,是我的房子。从我决定跟他走的那一天开始,他说那房子属于我。他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还有整整一百天,我就可以离开他。基于这一点,我不得不猜测他把我带回来的意图。我曾经从这个城市落荒而逃,还发过誓再也不回来。
但他是我的合作伙伴,我与他曾签下彼此心甘情愿的合同,我不得不履行我的职责,这其中当然包括随传随到这一项。他要我站着,我怎可以坐。
凌晨越来越近,我渴望一场安稳的睡眠,但往事像窗外的秋风,不停地吹不停地吹,那么绵延不绝。我惊讶地发现,关于那场逃婚的记忆竟然清晰如昨。
2
那是2015年秋天,我即将和恋人周宁结婚。我二十四岁,能在本命年和自己最爱的男人结婚,是我所能梦想到的最大的幸福了。我们约好星期六去拍婚纱照。但是那天周宁临时要加班,于是我一个人先去。
车子驶出二十分钟后,我接到美朵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急得快哭了出来。她说,宝蓝,快来吉祥,带多一点钱。我想说,美朵今天不行。但电话挂断了。我打回去,唐磊的丁香花一直在唱,但美朵始终没接电话。
犹豫了五分钟,我对司机说,去吉祥。我再打给周宁,占线。几分钟后再打,仍是占线。
二十分钟后,车子停在一家豪华酒店旁。有人在大厅等我,然后带我至十楼套房。
房里许多人,统统面色冷峻。美朵看到我,松口气,哗地推倒桌上的麻将,说,我朋友来了。她身边的一个男子轻描淡写地打量我一番,挥挥手,人群便逐一退出去。这男子我见过几次,应该也算是美朵的牌友吧。他看着我,言简意赅地说,你朋友欠我钱。我松口气,故意套上近乎,你们这么熟,哪里计较这个。男人却说,你错了,牌桌上连父子也不认,哪里认朋友。我有点尴尬,轻咳一声掏出钱包,问,多少,说吧,我给你。男子点支烟燃上,三十万。我的钱夹啪地掉到地上,我不敢置信地看着美朵,美朵嗫嚅着低下头去。
我说,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我两天之内给你行吗?男子站起来,说,不,不行,我只等你两个小时。他凑到我耳边,低声说,我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天知道我上哪儿找三十万。我在街头乱窜,像只无头苍蝇。我与周宁皆是普通工薪阶层,好不容易举债买下一套新房准备结婚,我还能上哪儿弄钱呢。
一小时四十分后,我带着房产证回到吉祥。男人摇摇头,不,亲爱的,这不行。上面还有别人的名字。这不行。我瞪着他,你想怎样。他颇感兴趣地看着我,说,不如这样,你陪我两年,抵三十万。美朵霍地站起来,丁家宜,你太过分了。男人指着她,当然还有另外一个法子,你去酒吧里干吧,加油点,一两年内倒也可以把数抵清。他轻轻扬起嘴角,似笑非笑,好姐妹是吧,那么这个难究竟让谁来当?
我转头看着美朵,她微跛的左脚提醒了我:十岁,在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里,她用一只脚的残疾换取了我的生命,我为此发过誓,终有一天,我要给予她回报。
也许,是时候了吧。
我对丁家宜说,好,我答应你。
我们共同拟下合同诸项条款,郑重签下彼此名字。半个小时后,我就要跟随着丁家宜离开这座城市。美朵抱着我泣不成声。我对她说,帮我保密,永远都不要对周宁提起。
这样,看起来,我只是莫名其妙地逃了一场婚。我觉得,这个解释比真相更能让周宁接受。
3
丁家宜喜欢取笑我,比如我的拘谨,不懂得应付他暧昧的调情,又比如,我洗澡还要关着门,可怜我还自以为珍贵无比。而让他觉得我愚蠢的是,为了另一女人竟然可以牺牲自己和爱的自由,这种友情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他当然不明白。
我与美朵,从小一起在福利院长大。九岁时有人来领养美朵,美朵哭闹着,非要跟我在一起,结果大人妥协了,决定带走我们俩。养父母不是非常宽裕的人家,但因没有生育,对我们俩很是疼爱。我与美朵上了大学,有了工作,在城市里安了家,而去我还遇上生命中最为相爱的男子,那便是周宁。除了十岁那年发生的意外,我其实更为感激美朵当年的那一场号哭,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
生活早已教会我,除了懂得感恩,还要学会承受。何况丁家宜,他其实不坏,他天天在嘴上占尽便宜,然而却因为担心我害怕而宁可睡在地毯上陪我看恐怖片,他把许多现金随意地搁在抽屉里,任我取用,他甚至常常熬各种各样的汤,命令我喝下去,因为他觉得我太瘦。有时候我常常有种错觉,假如我们以另外的一种方式结识,我们是不是会有一场非常美好甜蜜的爱情。
起初我一直警惕着他的侵犯,甚至想好了要用一具没有热情的身体来应付他,抹杀他的胜利感。然而他一直没碰我,这倒让我忐忑不安了。
直到有一天,他应酬到很晚回来。我在看碟,丁家宜进来的时候我正在为剧中男女主人公相爱而不能相守的痛苦落泪。他说,你吃饭了没有。我嗯一声。他又说,你天天这样不好。我再嗯。他继续说,多出门走走。我还是嗯。突然他发作起来,冲上去一脚踢翻影碟机,不容我惊呼,一把便攥住我,把我摁在了地毯上。他来势凶猛,轻而易举便攻下城池。而让我觉得可耻的是,我竟然在其中得到了莫大的快感。当一切结束,我冲进卫生间拼命地把自己洗了又洗,没有哪一刻似此时,我对自己充满了憎恨。
从那以后,他偶尔会与我亲热,整个过程我总是沉默不语。然而身体出卖了我,它是那么盼望他的眷顾,渴求他能给予更多。
唯一的安慰,他从来没有因此取笑过我,而我知道,从与他肌肤相亲的那一刻开始,我与我的周宁,从此永成陌路。然而思念是一种毒,我沉湎于其中不能自拔。这一点丁家宜又说对了,我朝思暮想的就是能回来,哪怕是远远地,看上周宁一眼,我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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