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林州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林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将被执行人张某房屋依法实施了强制腾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5月,林州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原告房屋4套。判决生效后,张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林州安厦地产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张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申报财产,该院于2019年9月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公告,责令其于规定日前自行腾空房屋。
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未在规定日前自行腾空房屋,该院便严格按照执行方案,组织执行力量于9月24日上午9点开始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点,采取全程拍照、录像、记录,历时3个小时,将涉案房屋内物品全部搬迁完毕,执行干警将已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该案件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