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近期查处两起教师违规补课问题,8月14日,处理结果向社会通报。
经调查核实,温岭中学教师李建华7月23日在家组织有偿补课;温岭中学教师杨华7月29日在家组织有偿补课。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第(十)项、《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8月5日,温岭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华、杨华警告处分,并交流至一级重点中学之外的其他高中学校(2020年7月执行),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扣除当年考核奖金,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温岭市教育局要求该市中小学校教师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业行为,自觉抵制违规补课,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浙江省教育厅就做好2019年暑期有关工作提出以下三大要求:
重申纪律要求
要始终保持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在暑期放假前向全体教师重申教育部“六个严禁”要求和《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规定,把纪律要求纳入暑期师德培训内容,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上课,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及时开展查处
要通过媒体、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相关规定要求,公布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设置全省师德师风建设专栏,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各地对于接到的举报投诉以及省教育厅转交的举报投诉,要从快调查核实,查实的要固定证据,从快处置,绝不姑息,典型案例及时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追究违规责任
各地和学校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做好工作部署,从严执纪。对部署不及时、执行不坚决、监管不到位,以及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在今年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中扣除相应指标分数,视情况追究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责任。对于查实的违规教师,各地和学校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工作中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来源:温岭教育、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