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我市吹响打击整治河道水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集结号,计划利用到年底的2个多月时间,重拳出击、重点打击、重点整治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库非法采砂行为,力争实现零非法采砂目标,全力确保境内河势水库稳定、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委书记王碧安对打击整治河道水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作了动员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光,副市长曾东野对专项行动作了具体安排。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了“三无”采运砂船舶清理整治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整治盗挖河砂专项行动等行动,河道水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近两个月以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砂石市场供不应求,砂石价格直线上升,导致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非法采砂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到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更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针对这一状况,我市按照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南雄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南雄《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印发了《南雄市开展打击整治河道水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非法采砂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
根据方案,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砂整治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统一联合行动、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一、采取“蚂蚁搬家”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库保护范围非法采砂;二、借疏浚、复耕、清淤、围堰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三、村民以自建房用砂及新农村建设名义实施非法采砂;四、河道管理范围非法设置的堆砂场等等。
方案出台后,王碧安要求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红袖章”平安志愿者、自然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员的力量,借助基层派出所“八个一”新勤务机制,加强线索摸排、证据收集等工作;公安、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重点整治非法采砂、偷运等行为。与此同时,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非法采砂中的涉黑涉恶势力、水政监察部门党员干部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或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从快从严从重予以严厉打击。
坚决维护国家资源合法合理利用,
盗采河砂行为必将予以坚决打击,
严惩不贷!
1、偷采河砂就是盗窃行为,就是盗采国家资源,就是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的对象。
2、河砂属于国家资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
3、农民因“一户一宅”自建房,经镇政府审核报市水务局审批,可在指定河段挖采五十立方河砂,但村民不得使用铲车、挖掘机等作业工具,且挖采的河砂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