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油漆写大字“软暴力”催收 清镇法院远程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2020-04-27     贵州长安网

4月26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柳某等十一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柳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组织成员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刑罚。这是清镇法院自疫情防控以来宣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柳某为谋取经济利益,采用各种手段笼络被告人向某等十人以放高利贷牟利为目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催收高利贷,柳某等人从最初的辱骂、语言威胁、在借款人住所处泼油漆写大字等“软暴力”方式催收,逐渐发展为有组织地对借款人采取暴力殴打、非法拘禁、侵入住宅等方式先后在清镇市、贵安新区、贵阳市花溪区等地催讨债务。该组织在清镇市城区主干道、酒吧、夜市等公共场合、人员密集地实施大规模持械聚众斗殴2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4次、非法拘禁犯罪5次、敲诈勒索犯罪4次、非法侵入住宅犯罪3次,共计实施具体犯罪5类18起、违法行为8起,共造成轻伤以上2人(1人九级伤残)、轻微伤1人,10余人人身受到侵害;在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造成他人车辆、相关经营户、无辜群众财物毁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贵阳市委、清镇市委的坚强领导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清镇市人民法院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截至目前,涉黑案件3件、涉恶6件、涉保护伞1件全部审结,有力震慑了犯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来源:清镇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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