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媒体12月5日报道,高云翔涉性侵案陪审团已确认解散。法官确认于明年2月24日重新开庭审理该案,并且宣布继续执行报道限制令,澳大利亚媒体依旧不能报道庭审中透露的案件细节。
沸沸扬扬的高云翔案自10月底启动正式庭审,至今已进行了多次开庭。很多人都认为应该很快会有个结果,但没想到等来的不是高云翔无罪或者有罪的结论,而是庭审陪审团被法官宣布解散,并且安排在明年进行重新审判。
好端端的庭审流程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解散陪审团的手段?高云翔下次审判就一定会有结果吗?其实这是外国审判此类案件中很有意思的一种情况,陪审团判断不出来。也就是说,法庭现场,可能控辩双方真的是"势均力敌"。
澳大利亚法院里的法官没有宣布高云翔应该怎么"处置",只宣布了将陪审团解散。其实这是外国在案件审理中很常见的一种情况。
根据澳洲的司法体系,在大多数刑事犯罪审判中,陪审团和法官其实是各自独立分工的状态。陪审团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庭审过程中的证据和证人情况,决定被告是否有罪。他们最后的结论只能有两种答案:有罪或者无罪。
陪审团如果做出结论是被告无罪,那么被告便可以被法律认定为无罪,需要直接释放。如果被告被认定为有罪,那么陪审团的工作也到此为止,法官会再根据相关法律和庭审展现出来具体案情,对被告进行宣判。也就是说,陪审团决定是否惩罚,法官决定罚多重。法官不能干涉陪审团的商议和决定,陪审团也不能干涉法官最后的判决。
但在现实中,陪审团这边常常会出现问题。因为陪审团不是一个人,都是很多人互相不认识的陌生人组成的临时团体,像高云翔案的陪审团就由12人组成。在很多人参与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特殊情况:意见不统一。
法庭审判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为了尽量的做到慎重判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错伤一个好人,澳大利亚的陪审团内部商议是否有罪结论的时候,不是进行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投票,而是需要至少压倒性多数同意一个结论,才能算最终结果。在高云翔的这次审判中,法官对12人陪审团给出的投票界线是11比1。也就是说,只要12位陪审员中,有11个人结论一致,那么这个结论就可以视作最终陪审团结论,法官就可以进行宣判流程。但偏偏陪审团内部并没有出现这种压倒性结论。那也就是说,对于法庭来说,这12个人组成的陪审团看完了持续1个多月的庭审全过程后,没有任何决定。
这种情况下,澳大利亚法官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给时间让陪审团内部再商量一下,互相沟通妥协一下。第二个选择就是,陪审团实在商量不出来了,那就只能解散陪审团,再换一批陪审团人员,重新再审一次。现实操作中,很多法官不愿意做第二选择,因为第二个选择意味着前面持续很多天的庭审都白费了。但高云翔案的法官还是选择了第二种,这只能说明,陪审团内部分歧很大,短期内没有互相商议一致的可能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结论不等于无罪也不等于有罪。因为无罪和有罪都是陪审团的法律结论,必须要陪审团说了无罪,高云翔才算无罪。陪审团说了有罪,高云翔才算有罪。陪审团没有结论,那么就只能说明,案情复杂或者庭审情况复杂,导致大家难以判断。
能够坐在国外法院的陪审席上决定被告命运的陪审团里都是些什么人呢?答案可能会让很多人失望,他们都是普通人,而且一般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的法律学习。
像澳大利亚在内的大多数西方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等,都会规定当陪审员是公民义务。他们通常有一个数据库,里面包含了有资格当陪审员的所有本地居民名单。法院会随机从名单上面抽取这些人,然后分派给不同的庭审案件,来组成该案中的陪审团。
假设你是一个悉尼当地长大的本地居民,可能某天你就会收到悉尼当地法院的信件或者电话,要求你于某个时候去法院报到履行陪审义务。但你去之前是不会知道自己具体参加哪个案件审理的,只有你去了之后,到了现场看到控辩双方的人才会知道:哦,原来我参加的是高云翔案的审理。
虽然说当陪审员是每个人的义务,但有很多人是必须回避,不能当参加庭审当陪审员的。常见的有职业回避和关系回避两种情况。比如,本身职业是律师和法官的人,不能当陪审员。因为他们对法律很了解,可能会利用专业知识影响其他陪审员的判断。关系回避就比较好理解: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亲朋好友不能当陪审员,免得他们失去原则帮自己人说话。
也就是说,国外的陪审员往往都是各个阶层中最普通的那种人。像隔壁邻居王大爷、餐馆外外卖员小李、互联网公司秃头程序员陈哥,可能都是最合适的陪审团候选人。
法院在组织陪审团的时候,还需要考虑性别和一些其他因素,澳洲这边通常一个案件的陪审团里男性女性的比例各占一半;不能都是同一种肤色的人;陪审团年龄阶段和职业背景也不能太集中……
陪审员这个工作在现实中并不好做。因为它属于公民义务,所以补贴酬劳其实不算高。澳大利亚各地法院的陪审员补贴不一样。高云翔案庭审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陪审员补贴是澳大利亚最高的地方,庭审前10天,每天每人补贴104.75新币,10天之后每天 235.65元。;另外交通补贴每公里0.3新币。悉尼2019年人均工资达到了5.3万澳元,也就是说在悉尼当上整整一年陪审员,也赚不到一个当地人均工资的水平。
更惨的是,如果遇上社会关注度大的案件,为了防止陪审团被社会舆论影响,法院还会专门将陪审团隔离。所谓的"隔离"其实也就是跟变相坐牢一样。法院在庭审期间安排一个宾馆让陪审员集体入住,派工作人员24小时看守。陪审员不能上网、不能看电视、不能看报纸、不能听广播,跟家人打电话必须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能向外界传递讨论暗示任何庭审、案情相关的信息。
一般遇上需要隔离陪审团的案件,庭审周期也就不会太短。像当年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因为是社会名人涉嫌犯罪,属于特大新闻,媒体相关报道铺天盖地,陪审团自然也就需要被法庭隔离。结果案件庭审持续了8个多月,可怜的陪审员们也就被关在宾馆8个多月。
正是因为当陪审员钱少做事麻烦,所以有统计显示国外愿意履行义务当陪审员的人越来越少了。澳大利亚纽省曾公布过一个数据,2015年该省有1.6万人因未能参加陪审团被罚款1100澳元。在根据选举名册抽选出做陪审员的27.8万人中,只有5.8万人被要求出庭,其中7050人出庭参加了陪审工作。在那些拒绝当陪审员的人里,很多直接向有关部门给出了自己的理由,他们的理由有:对空调过敏,所以不能进法院;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有恐惧症,所以不能去法院……
所以,国外不是每个人都能当陪审员的,但也不是每个人愿意当陪审员。陪审员本身就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所以,高云翔案的陪审员们虽然还没有对案件给出结论,但这一个多月估计也过得并不轻松。
如果在明年2月的庭审中新的陪审团依旧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可能会还要继续解散陪审团再重新开始。不过多次解散陪审团的情况并不常见,因为每一次解散陪审团就等于给了控辩双方新开始的机会,他们会不断的优化证据,研究法律与案情,用来更好的"战斗"。我们只能希望高云翔案早日有一个明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