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蓝色字“今日仁怀”关注我们哟
酒后驾驶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这种行为不单单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权利的不负责
日前
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件
这也是醉驾入刑以来
我市第一起女司机醉驾
被判危险驾驶罪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4日0时许,被告人任某饮酒后持证驾驶一辆奥迪轿车,在城市主干道上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仁怀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任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5.51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醉酒后在城市主干道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被告人任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其家人也积极缴纳罚金,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任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希望大家以我为反面教材,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后我出去也会好好提醒身边的朋友和家人,不要酒后开车。
法庭经过认真的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当庭宣判。
判决如下:
被告人任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 黄琴)
主 办 | 仁怀市融媒体中心
监 制 | 张小东 陈 勇
责 编 | 钱 芳
编 辑 | 谭 希
制 作 | 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