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4月24日电青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毫不松懈做好养老、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为全体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有序恢复服务秩序;疫情期间,提高儿童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全市养老机构调配口罩11.4万只、发放运营补贴426万元。严格落实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安置落户工作,疫情期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82人。持续落实好殡葬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实行预约制服务,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满足群众基本殡葬、婚姻登记需求。为全市10万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口罩50万只,保障困难群众疫情防护需求。
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4月1日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救助”。今年以来,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生活救助金2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3万户、9.2万人,特困人员6674户、684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22万、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342户。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条件的困难群众,快速审批纳入对应保障范围,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上级关于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要求,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会同发改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按规定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3月至6月阶段性提高1倍标准发放,目前已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81万元。
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补助;简化疫情期间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今年以来为3.7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620万元,为8.7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629.5万元;加快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比对,推动补贴发放精准化、便利化。
保障好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严格落实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为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149万元,能够集中供养的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为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中的失能失智人员和“失独”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在莱西市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对农村留守老人开展社工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