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危险与困难,人们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找警察蜀黍”。然而,有时候人们没有想到,以为遇到的“守护神”其实是害人的“骗子”!
当今社会,总有那么一些人,靠着自己浮夸的“演技”,试图冒充人民警察,去挑战公众的智商,抹黑警察的形象。就在近日,江苏省溧阳市的市民陆某的儿子因一起打架事件被城中派出所民警传唤调查,陆某担心儿子情况,就在派出所门口等候。期间,等待老乡的余某一看陆某是老实人,立马打起了“坏主意”,称自己知道事情的经过,并称自己在派出所工作两年了,人脉很广,可以帮她把儿子“弄”出来。随后,余某告诉陆某,说她儿子今天就可以出来了,但需要一些钱“打点关系”。想着儿子可以没事,陆某二话没说给了余某500元用于购买“打点物品”。
没一会,办案民警正巧将陆某儿子带至门卫,陆某看到儿子便上前向民警询问情况,余某某看到这一幕担心事情败露,也上前和民警搭讪,被民警责令离开。陆某见民警不理睬余某,便心生疑惑,将给余某500元的事情告诉了民警,民警发现陆某被骗。此时,余某已逃离现场,民警立即调取相关监控进行追踪,约40分钟后在某烧烤店内将余某抓获。
小编想在此提醒一下骗子们,不知法的你们还活在“角色扮演”的荒唐美梦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已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李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