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永安警方带你认识下这些窃听、窃照设备,你见过吗?

2019-10-21   平安永安

窃听、窃照个人隐私的设备,是一种针孔摄像头或者针孔摄像机。这种设备的镜头只有针尖大小,拍摄的声音和画面都很清晰,当人们被针孔摄像头拍摄时,安装这些设备的偷窥者,即使在天涯海角,只要有网络信号,都可以把你看得清清楚楚。

近期,永安市公安局在开展“净网行动”中接到线索,永安市有人通过网络购买窃听、窃照设备。永安市公安局经过调查找到了这14人。虽然他们购买这些设备的理由各种各样,也未用这些设备进行违法活动,但购买这些设备就已是违法行为,根据《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 》第十一条“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民警对他们进行了约谈、教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严禁使用这些设备。

来看看这些窃听、窃照设备都伪装成什么样?是不是颠覆你的想象?

有伪装成机顶盒、路由器的:

有伪装成闹钟和迷你音响的:

有藏在灯泡、插座和排插里的:

甚至还有变身为芳香剂的: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具有超微型化、高隐蔽化、高效能和迷惑性强的特点,若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公民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将面临极大的暴露风险,个人信息被侵犯时当事人可能毫不知情。

此类器材一旦泛滥,不仅会给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带来风险,还会给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隐患。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做出了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购买不使用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如发现非法使用、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间谍器材行为,可向工商、公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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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公安

编辑:晴 天

审核:警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