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美丽”的花种不得,两名老太种罂粟被警方行政处罚

2020-04-28   周到客户端

“你事先知道这是什么花?”“我知道,我觉得罂粟花好看就种了一点。”74岁的林老太被民警讯问时这样说。

“我知道种植罂粟花是违法的,我只种了16棵。”另一位被讯问的吴老太如实告诉民警。

4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竖新派出所民警龚警官在辖区时桥村巡逻时,发现村民自留地上零星种植着一些罂粟,随即联系村干部一起处置。

在查清毒品原植物种植人后,村干部把当事人召集到场,种植人林老太和吴老太主动承认了该违法行为,并配合民警、村干部把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悉数拔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林某、吴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龚警官介绍,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群众的禁毒防毒意识有了普遍提高,但仍有少数群众对毒品原植物的种植认识不到位,偶有零星少量种植现象。

警方提示:种植罂粟为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51条规定,种植满500株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给予拘留或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