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莆田这个保护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2020-04-16   莆田发布

终于等到你!

《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

已经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今天(4月16日)上午,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

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

推动莆田未来高质量发展,

引领绿心规划编制出台,

解决历史遗留突出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谋划、积极作为,

将《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

确定为2018年度立法项目,

由原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起草。


据悉,该条例是

我市乃至我省

七个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中,

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

条例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关于绿心规划编制。一是确定编制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系统治理和城乡协调建设的原则,明确城市、镇村开发建设边界和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水陆交通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划要求,保护“荔林水乡”景观、田园风光和人文历史风貌。二是确定编制程序,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在审批前,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和书面报告;考虑到绿心保护是莆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条例要求绿心规划需要修改时,市政府必须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评估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确需修改的,才能启动修改程序。

(二)关于空间划分与管制。为了有效衔接绿心规划,条例将规划中有关空间划分与管制的内容予以固定,明确将绿心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引导建设区。同时,为了更好地引导绿心产业发展,守住地方特色,遏制环境污染,条例明确支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和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并要求除传统手工业外,现有的工业项目逐步退出。

(三)关于水陆交通建设。绿心有着发达的水网体系,是重要生态旅游资源和城市蓄滞洪带,条例要求市交通运输、水利、文旅部门要制定绿心水上交通专项规划,水利部门和镇街要定期开展清淤清障,疏通绿心水系,实施岸线生态修复,建设蓄滞水面。对于陆上交通,目前,绿心内已有几条大道穿行而过,考虑到大修大建道路容易对绿心风貌造成严重破坏,所以条例规定除省级以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已列入道路交通规划的建设项目外,绿心内不得新建道路,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和镇街要对现有道路进行整治、改造和提升,解决连接村庄的交通道路品质普遍不高的问题。

(四)关于村庄建设。绿心村庄的区位条件、建设面貌、文化底蕴等因素不尽相同,具有不同的发展条件和潜力,条例明确将绿心村庄划分为特色保护、优化提升和一般保留三类,在此基础上,重点对村民住宅建设的问题进行规范:一是统一建房标准,要求市住建部门制定体现莆田传统民居风格的通用图集;二是从严管控建房,要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依法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通用图集的要求组织建设,逐步对与村庄整体建筑风貌不协调的住宅进行改造或整饰。

(五)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生命共同体的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对于山的保护,绿心内虽然没有山,但“壶山兰水”是一个整体,所以条例要求控制周边天际线视廊,实现“望得见山”的要求。对于水的保护,重点解决破坏水质和妨碍行洪两类问题,提出水质主要指标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衔接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的要求。对于林木保护,要求对北洋平原河岸的荔枝林带进行补植补种,鼓励和支持在南洋平原河岸以梅花为主树种进行种植,形成梅花林带,构建南洋“梅花学士赋”、北洋“荔子状元篇”的绿化景观文化意境。对于农田保护,提出永久基本农田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要求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为“农业生产+旅游”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对于湿地保护,提出加强木兰溪入海口滨海湿地生态修复,保护黑脸琵鹭等濒危水禽迁徙栖息地。

(六)关于人文资源保护。从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对于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考虑到部分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的村庄尚未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要求通过普查形成资源名单,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离任交接制度,并审慎对待旅游休闲项目开发,防止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造成破坏。对于历史建筑,考虑到尚存许多历史悠久的书院、桥梁等公共建筑和连排成片的莆田传统民居,要求通过普查列入名录,实施原址保护,建立使用评估制度,推进使用权流转工作,引入文化创意、教育研究、展览展示、传统手工业等产业以及开展商业、民宿等活动,并注意保持风格结构和使用安全。

(七)关于殡葬管理。绿心内占用耕地、堤岸等建坟的问题比较突出,条例做了两个方面的设计:一是严格控制,禁止新建坟墓,现有坟墓除有特殊价值外,限期迁移或深埋,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二是有效疏导,区人民政府必须划定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用地,或在绿心范围外划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由镇街组织建设,向绿心村民提供。

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还将加大宣传力度,

出台配套政策,

抓好贯彻落实,

推动城市生态绿心保护

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打好生态文明亮点,

为美丽莆田建设增添亮丽色彩。

(来源:莆田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