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朋友的思想中,往往认为只有在豪门才会出现因遗产之争而上演的争夺大戏。又或者那些狗血的剧情,夸张的故事只有在电视剧中才能出现,而实际上,就在我们的身边有更让人哭笑不得的生活……
最近,广西一名男子陈伟(化名)的事情,真的让小编大跌眼镜。
2017年2月底,陈伟因突发心脏病去世,他名下有一套近400平米的房产、宅基地等财产。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家庭纠纷。
原来,陈伟先后与3女子交往,共育有6个子女其中4个子女是非婚生子女。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陈伟与年龄相仿的梁某便生活在一起,然而两个人一直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1991年,两人收养了一名养女。
在此期间,陈伟到桂林做生意认识了周某,便又与周某开始了同居生活,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
此后,陈伟与梁某在收养了一名女儿之后又生育了一个女儿。
花痴本性的陈伟,又与已婚的冯某产生婚外情,1998年冯某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2009年,冯某离婚,为证实双胞胎男孩的身份,陈伟做了匿名亲子鉴定,鉴定显示陈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于是,陈伟将孩子的户口迁至自己名下,与冯某一起生活。
2015年,陈伟与冯某登记结婚。如今,陈伟去世其 父母健在,为了分割遗产,2018年5月,冯某和两个儿子以及另外两名非婚生女儿作为原告,将梁某和两个女儿以及陈伟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陈伟的遗产。
对此,梁某称,她与陈伟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在一起生活多年,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冯某并无继承权。梁某还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冯某的双胞胎儿子做祖孙鉴定。冯某则认为,祖孙鉴定毕竟隔了一代人,对其准确性存疑,便向法院申请,要求开棺,对陈伟与4个非婚生子女做亲子鉴定,以平息纷争。对此陈家人及梁某,则坚持做祖孙鉴定。
如此一来,官司打了3年多,至今依然没有定论。
帮传承律师解答
律师认为,此案原被告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则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案的纠结点是,陈伟与三名女子所生的孩子,是否均是其有血缘关系。如果均是其亲生子女,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死亡人未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由于私生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其有权跟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和婚生子女一起继承财产,任何人不得剥夺其继承权。
如果死亡人已经订立遗嘱,并且明确说明私生子有权继承财产,那么私生子则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任何人无权剥夺。
由此看来,一份遗嘱可以避免遗产的纷争,更可以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不要让血脉亲情,输在利益中,特别是家中涉及到众多子女的时候,亲情在财产争夺面前,将被剥离的支离破碎。此时,一份合法有效 的遗嘱也许可以成为维系亲情长久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