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周,听大V讲讲那过去的故事
从重庆奉节的大山深处,到广东湛江的边防海岛;从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公众开放日,到乌镇的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2019年,越来越多的网络大V走进法院、关注法院、书写法院。他们用脚步去丈量人民法院与民心的距离,用心灵去感受中国司法的力量与温度,用键盘去传播他们对于法治的思考与诤言。
辞旧迎新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隆重推出“大V看法院”专题策划,邀请部分大V讲述2019年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
今天讲述的大V是
@左宁刑诉
2019年10月29日,有幸受@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参加了“带着国徽去审判——超级大V法院行活动”,走进了中缅边境云南瑞丽。一场在“奘房”的纠纷调解让我印象深刻,感慨万分。
10月29日上午,我跟随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俸桂仙法官一行,带着沉甸甸的国徽前往姐相乡俄罗村弄相村民小组,与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对一起发生在傣族群众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在当地的奘房(小乘佛教宗教场所)里,法官摆好庄严的国徽,各方诉讼参与人及在村中有威望的老人围圆而坐。俸法官是汉傣双语法官,她发挥语言优势,顺利地完成了调解工作。
这是一种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调解方式,是司法为民的切实体现,立法中也有明确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不过,对这种办案方式也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这种庭审缺少应有的仪式感、庄严感,效果不好。笔者对这种观点不敢苟同:
首先,就我参与的这次调解来看,仪式感很足。从法官装备看,俸法官一行均驾乘法院公务车,手擎国徽,身着法官制服,使用司法文件,行使国家审判权;从庭审氛围看,俸法官不是与当事人嬉笑聊天,大家以庄严的国徽为中心坐好,法官指引调解进程,现场安静肃穆;从程序来看,俸法官使用法言法语,耐心用汉傣双语询问当事人,引导当事人按法定程序发言。可以说,虽然不是在法院调解,仍能够充分体现国徽的庄严,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尊严。
其次,这样的调解更有利于普法。平时,在法院的审判庭开庭审理案件,一般是距离法院较近的民众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坐在旁听席旁听审理。这种方式存在两个局限,一方面,法庭空间有限,旁听人数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法院位置固定,距离法院较远的民众不方便到法院旁听审判。而这次调解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来,民众无需到法院来,法官直接深入到群众中去。二来,旁听民众更多。在俸法官调解案件时,村民们自发地围在旁边,静静地旁听审理,这样更加有利于民众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
最后,这样的调解模式充分体现效益价值。这次调解在奘房,为什么选择这里呢?俸法官告诉我:“因为傣族人大多信奉佛教,他们觉得在菩萨面前立下的约定,双方都能够完全信守和履行。”那为什么有村里的老人参加?俸法官又说:“他们在村里是德高望重的人,在他们的见证下进行调解,往往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更加信服,这是纠纷多元化解的一种方式。”我觉得深受启发,在特定地区,法律应当“入乡随俗”,利用当地的社会、文化、宗教特色“因地制宜”。在奘房调解,裁判结果更加容易被当事人接受,更能让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认为,应当大力支持法官带着国徽走到群众中去解决纠纷,这样的调解模式,不仅是司法的主观能动,也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我相信,只要国徽在,法律就在,正义就在。
微博摘登
在@最高人民法院及云南三级法院组织下,今天有幸在瑞丽亲身经历了一场瑞丽法院审理的傣族民事调解案件,瑞丽法院平均每年办理民事案件一千余起,调解结案率约50%,其中不少案件是法官带着国徽赴田间地头、赴村民家中进行审判,这样虽然辛苦了法官,但却让当事人获得了便利。在自己家门口调解,也显得更加亲和,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裁判结果。一场庭审下来,感受到了法治与民情的美妙融合。
在中缅国境线姐告口岸旁听了瑞丽市人民法院巡回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庭审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程序规范,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庭采纳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边境线上的审判,往来边境的中缅民众驻足观望,对我来说也是人生第一次经历,这不仅对我国民众起到普法宣传作用,对于进入我国国境务工、生活的民众来说,也起到展示我国司法,教育、警示意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新浪微博@左宁刑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