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是指行政机关作为拆迁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在被征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强行拆除的情形。那么不签字房屋就被“强拆”,是否违法?
01 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02 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所以抓住维权时效是关键。
但是如果真的遭遇强拆,可以按照下面方法,维权三步走。
一、整理证据材料
当遭遇征拆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证明房屋的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资料,最好可以加带参照物。
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房子已经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此举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主动搭建和拆迁方面对面的平台,创造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
三、获取赔偿或补偿
不管是要补偿还是要赔偿还是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被拆迁人都要注意:只有补偿或赔偿拿到手,才算是标志着维权真的成功了。
不管诉讼结果是赢还是输,也不管拆迁方有没有在维权过程中服软、认错,这些都只是过程,我们最终的维权目的应当是依法取得应得的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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