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风华高科收到处罚决定,意味着投资者索赔拉开序幕。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风华高科涉嫌违法违规主要事实如下:一、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其中虽仍列示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并按照2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但在该报告附注对应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占风华高科2015年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70.12%,该附注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并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619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占风华高科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二、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风华高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泽中等26人分别给予警告和3万-20万元不等罚款。
回溯此前公告,2018年4月28日,风华高科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首次披露更正后调减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 52795538.85元。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厉健律师表示,目前正在征集风华高科投资者索赔,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在2018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办理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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