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0-02-23     碑林发布

按照《陕西省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西安市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继续保持前期门禁登记、动态排查、返程人员管控、居家留观等常态化管理措施;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提倡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二、实行居民小区分类管理制度。一类居民小区为14天内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发生的居民小区;二类居民小区为有确诊或疑似病例、但超过14天未再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以及14天内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居住过的居民小区;三类居民小区为未有过确诊、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的居民小区。

三、对一类居民小区,14日内有确诊病例的单元,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单元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对二类居民小区,复工人员持《复工证明》《身份证》(取得《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同时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可正常出入小区;其他住户,原则上允许每日限时采买,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规定。

五、对三类居民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六、居家留观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西安市碑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qjucnABjYh_GJGVZip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