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撞倒8旬老人致死,包头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11-06     红火新闻

11月5日上午,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王某某交通肇事案件在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中的被告人就是骑一辆自行车引发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今年7月18日8时28分许,王某某骑一辆自行车,沿三八路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李某某沿三八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步行时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7月20日,李某某经包钢第三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致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11月5日上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也做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对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所列证据未提出异议,法庭当庭予以全部采信,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且不上诉。

来源:包头新闻网 (记者:贾荣)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HV8fP24BMH2_cNUghBo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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