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肥!钦州两男子走私疫区54.47吨冻品,后果很严重…

2020-03-06     浦北检察

钦州两男子真的是胆子太肥了

竟然做出这种事

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惩罚


3月5日下午,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冻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余某林二年四个月,余某济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及涉案货船一艘予以没收。


案件回访:

2019年10月2日,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济受人邀集去运输走私货,两人明知装载的是不明冻肉,仍然决定为8000元运费铤而走险。二被告驾驶货船从广西合浦县西场镇官井码头,至中国与越南交接的海域从一艘越南船上接载冻货,同月5日22时许,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济驾驶装载冻品的货船回到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炮台村码头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扣押冻鸡脚、冻猪杂一批。


如实认罪:

经清点:该批冻品共4847件54.47吨。经钦州海关鉴定,该批货物未按法律法规程序进口,且来自口蹄疫、非洲猪瘟、禽流感疫区,是国家禁止进境物品。

在庭审中,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认罚。


依法判决:

钦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综合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违反国家的进出口管理制度,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而运输的行为是走私犯罪。

看似美味的冻鸡脚、冻猪等杂副产品,如果未经国家检验检疫,甚至来自疫区,可想而知会严重威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该案查获的是来自口蹄疫、非洲猪瘟、禽流感疫区动物冻品,一旦流入市场销售,对公共卫生安全、公民生命健康会构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后果。

人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危害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对于这种黑心的走私商贩

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图文来源:钦南法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HQAXsXAB3uTiws8KYpw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