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韶关公安这样做!

2019-08-27   平安韶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近日,市公安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此次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兴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稳定、保卫一方平安的基石作用。

据了解,本次“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将结合“强警行动”、派出所“强基工程”、困难派出所“精准脱困”、派出所“八个一”勤务机制、红袖章“三个一”工作机制、公安派出所典型选树活动等工作推动落实,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培育、重点选树,以“岭南示范公安派出所、岭南标杆警务室、工作成效突出社区(驻村)民警”工程为抓手和载体,推出一批坚持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内部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过硬的示范公安派出所、标杆警务室和工作成效突出社区(驻村)民警,通过标杆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韶关,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创建活动中,公安机关将本着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严格公正的培育原则,按规定的选树标准分阶段安排相关创建工作,自2019年起,每2年向省公安厅评选推荐并由省公安厅命名的2个“岭南示范公安派出所”、3个“岭南标杆警务室”和3名“工作成效突出社区(驻村)民警”。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效果,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指导,认真开展推荐,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编辑:蓝洁雯

责编:陈云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