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期间又十分想开车咋办
交警蜀黍告诉你
然而有人却依然铤而走险开车上路
对于这种行为,蜀黍绝不放过!
近年来,广州交警不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失驾”人员数量在不断上升。“失驾”人员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其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他们在失驾后“无证驾驶”时,心虚会导致紧张,从而更容易发生事故。尤其是遇到执法检查时,更是有可能为了逃避处罚,发生疯狂逃窜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对于这类“失驾”人员,广州交警一直保持着严格的“监管”状态,严防 “失驾”人员怀有侥幸心里开车上路。
到底什么是“失驾”
为什么会“失驾”
“失驾”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失驾”
“失驾”人员,是指依法被剥夺驾驶资格的人。
不同于一般无证驾驶,“失驾”者曾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但因法定事由而被剥夺驾驶资格,一般来讲都属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过错,从而失去驾驶资格的人。
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事故受害人的权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据统计,目前全市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有15900多人。
为什么会失驾?
01
酒后驾驶导致驾驶证被暂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02
醉酒驾驶导致的驾驶证被吊销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03
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因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人,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04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如驾驶人有多种准驾车型(如C1E),在因驾驶其中一种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吊销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罚2万,吊销驾照,车还要强制报废!
9月9日下午18时,广州交警在番禺大道查获一辆身背101宗交通违法的粤A309**号牌小车。经核查,这101宗交通违法,大部分为超速驾驶和乱停放违法行为。因为违法没有及时处理,该车也无法年检,在经过连续三个年审周期未年审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公告报废。
目前,车主除了要缴纳近20000元的交通违法罚款,因驾驶报废车辆,车主还将被依法处吊销驾照,罚款1500元,车辆也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报废
特别提醒:你还可能被“失驾”
01
有些驾驶员因为驾驶证未换证等原因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
驾驶证未换证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在重新恢复或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02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员。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需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科目一学习,在考试合格取回驾驶证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对于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的驾驶人
应当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
千万存在侥幸心理
更不要企图以欺骗、造假等方式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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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交警
编辑: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