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的朋友圈:点赞的都是大佬,评论区没有废话

2019-10-17     麦读法律阅读

之前,子产、孔子、韩非子等人

建了一个群,聊得很开心

如果他们也发朋友圈

每天会说些什么呢…

注释:皋陶(gāo yáo) ,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人物,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中国司法鼻祖(也有称中国法律鼻祖)。皋陶是与尧、舜、大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

注释:子产,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农历三月,郑国执政子产率先“铸刑书”。有观点认为,子产铸的不一定是鼎,所铸文本也不一定是法律条文本身,而可能是颁布刑书时的诰令类文书。尽管如此,汉代以后的学界通说仍将“铸刑书”理解为“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也就是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子产的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注释:韩非子,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韩桓惠王之子,荀子学生,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子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子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子》(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子的哲学观点。韩非子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注释: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注释:董仲舒,西汉哲学家。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社会需要相结合,并吸收了其他学派的理论,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深得汉武帝的赞赏,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

注释:狄仁杰,字怀英,唐朝武周时期政治家。早年以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抚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以不畏权贵著称。

注释:宋慈,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唐相宋璟后人,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注释:《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典。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这部大法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历史优点,是中国古代法律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下启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为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借鉴。

如果古代法治人物有朋友圈

你还有哪些神奇的脑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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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98oS7W0BMH2_cNUgeF1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