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石家庄海关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医护专业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报考信息:石家庄海关网站(http://shijiazhuang.customs.gov.cn)“人事信息”栏、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一经录用能够马上投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应届及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和技能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需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拍照并按照材料名称命名后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sjzhgsyzp@163.com邮箱。
资格审查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取得职称资格证的,需提供资格证;
(7)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
(9)有参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疫情防控一线、医疗扶贫、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者需在考试报名表工作经历栏写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 4月27日8:30至5月9日17:30。
石家庄海关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者将追究责任。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综合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一)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综合衡量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进行量化打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考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2、视频面试。在符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前提下,面试考生需到石家庄海关所属各地市隶属海关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相关医学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上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它事项
1、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体检及考察无法及时开展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将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石家庄海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事后补办体检、考察手续,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我关将视情决定是否对该职位考生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纳入石家庄海关事业编制管理。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石家庄海关人事处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郭老师0311-66709340
王老师0311-66709336
石家庄海关
2020年4月26日
详情请登录:http://shijiazhuang.customs.gov.cn/shijiazhuang_customs/456977/456989/456990/3024210/index.html
邯郸市丛台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博硕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共24名(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政治、初中化学、小学语文)。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结束后,关注丛台区政府网查看报名通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链接见丛台区政府网),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各项报名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报名资格。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六、选聘程序
1.测评。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3.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5.选择学校。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招引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委组织部发放“英才卡”,享受在出入境、落户居住、社保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个方面的服务内容项目。
2.住房补贴。对引进非邯郸籍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学校的硕士研究生,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区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编制保障。此次选聘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博硕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政治待遇。加大对招引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次选聘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方案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丛台区委组织部电话: 0310-3136191
丛台区人社局电话: 0310-3115946
丛台区教育体育局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310-3136622
中共邯郸市丛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详情请登录:
http://rsj.hd.gov.cn/web/info_zxzx.aspx?tag=gggs&id=2029
2020年邯郸市广平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中提出的引才目标任务和市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在对我县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用人单位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专业引才小组,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广平县第一中学数学1人,英语1人,化学1人,物理1人,政治1人;第三中学语文2人;职教中心信息技术1 人;广平县人民医院招聘麻醉学、口腔医学、外科学等相关专业4人。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需求岗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因疫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先行报名;“专业要求”由广平县专业引才小组报经县委组织部确定。
6、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核开始。应聘者登陆广平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gpx.gov.cn/ 下载《2020年广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考教师的应聘者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普通话证(应聘语文学科需二甲以上),报到证、学历证书认证等。以上证件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rsk76320@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应聘单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报考广平县医院的应聘者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毕业证、职称证、二代身份证,以上证件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gpxrmyy@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应聘单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审核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审核结果。
资格复审和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和测评。应聘者携带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测评环节。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采用听取科研情况汇报、试讲、面谈等方式进行;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评委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满分100分,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现场公布分数。依据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p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局(委)、编办、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各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和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我县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外,还可以享受邯郸市、广平县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广平工作之日起,由县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 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三)“邯郸英才卡”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到广平工作之日起,发放“邯郸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四)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 “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广平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平县委组织部、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0- 2522267 (广平县人民医院)
0310- 8633895 (广平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广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详情请登录:
http://rsj.hd.gov.cn/web/info_zxzx.aspx?tag=gggs&id=2031
承德市兴隆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兴隆县《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五湖四海、改革创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国企正式入职的(均含试用期内)人员;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适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50名。男女单独招录,其中男25名,女25名,使用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全额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2020年QS排名(2019年6月版)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19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外院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在本人手中,且能及时提供档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含本日)。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对于急需紧缺岗位,出现无符合条件报名者而导致岗位空缺的,此名额自动转为不限专业岗位,依据不限专业岗位条件进行选聘。
(四)相关优惠政策
在经济待遇方面,对通过选聘方式来兴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费;其他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住房保障方面,需在兴隆居住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免费使用人才公寓一套,住房保障政策期限为5年。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000元/月的住房补贴;对于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给予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对于其他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对于以上“使用人才公寓”和“享受住房补贴”两项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方面,选聘人员还享受健康、文化、住房、交通、落户、人力资源等多项专属服务。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30日,通过“兴隆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版和兴隆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毕业生填写《岗位报名表》和《考生报名一览表》,向报名邮箱投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研究生毕业学校+研究生所学专业”),并确认信息是否发送成功,确认电话:0314-5057075,最终以邮箱收到的电子数据为准。每个考生限报一个选聘岗位。
2.报名邮箱:xlxwrcbxp2019@vip.163.com(兴隆县人才办选聘邮箱)。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9日17:30止;电话咨询须在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应聘毕业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填写《岗位报名表》和《考生报名一览表》。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机制,毕业生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核时,凡发现岗位报名表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毕业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政审考核、体检、聘用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环节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同时,报名和考核考察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三方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并按时参加资格复核。考生正式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县人才办将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没有按时间节点,提供个人相关证书材料或没有参加相关选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四)考核考察或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及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考核考察或面试程序。
1.考核考察程序
考核考察内容。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求其提供资质资历证书、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提供1分钟个人自我介绍短视频,县人才办在认真审核人员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基础上,综合考量资历证书、政治面貌、户籍和生源地等方面因素,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未按时上报或不按要求上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2.面试程序
启动面试程序后,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以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五)体检
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初检、复检均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核
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兴隆县人才办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办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确定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到兴隆县工作后,须服从县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兴隆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兴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兴隆的,按违约认定。
五、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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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网站、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