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脱贫攻坚集中冲刺阶段工作纪律的通知
全旗脱贫攻坚集中攻坚期内,旗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明察暗访活动,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各地区、各部门个别干部职工还存在既不到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帮扶工作,也不在单位处理业务,工作期间脱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纪律。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脱贫攻坚集中攻坚期内,全旗广大干部职工要强化责任意识,有帮扶工作任务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深入一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集中攻坚期内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假期结束,及时销假。
四、严格督查检查。各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旗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两头不见人”问题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要严格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并通报曝光。
2019年9月6日
来源: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