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隶属湖南省,是由衡阳市代管的县级市。位于湖南省南部、湘江中游南岸,东隔舂陵水与耒阳市为界,南与郴州市桂阳县相连,西与永州市祁阳县接壤,北濒湘江与祁东县、衡南县二县相望。截至2016年底,常宁下辖14个镇、4个乡、3个街道。境内地势南高北低,大致呈两级阶梯形分布,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地处北纬26°07'至26°36',东经112°07'至112°41'之间。面积2046.6平方千米。
商周时期的常宁就出现城址。
秦汉时属耒阳县,三国吴孙亮析耒阳西南地置新宁、新平二县。
东晋太元二十年(396年)并新平于新宁县。
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新宁为常宁。五代及宋属长沙国。
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为州,属湖南宣慰道。
明洪武三年(1370年)三月降为县,属湖广布政使司。
1949年10月12日,属湘南专区,设10区174乡。
1952年4月,改属湘南行政区。
1952年12月,设11区、2镇、172乡。
1954年7月,属湘南专区。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全县设2镇45乡。
1961年9月,恢复区建制,设9区2镇。
1978年,常宁县设9个区,2个区级镇,59个人民公社,919个生产大队。1996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常宁撤县设市沿至今。
2016年底,常宁户籍人口总户数29.21万户,总人口97.01万人;常住人口83.14万人,其中:农村43.15万人,城镇39.99万人。城镇化率48.1%。据2016年市计生委统计,常宁市共上报出生12050人,出生率为12.53‰,其中政策内出生1092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6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04。
2012年,常宁有瑶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等21个少数民族,塔山瑶族乡是衡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另一个少数民族居住较多的地区为弥泉乡。
2018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31.93亿元,增长8.6%,居衡阳七县市第二;完成财政总收入15.25亿元,增长6.6%,税占比77.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5%,居衡阳七县市首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2006元、16790元,增长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