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企业复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镇防办〔2020〕20号)等规定,我区企业对照文件要求抓紧开展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向属地镇(街道、园区)申请,镇(街道、园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通过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区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报市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同意262家企业第一批复工,532家企业第二批复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第一批复工企业名单
第二批复工企业名单
镇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三复”工作组
2020年2月12日
来源:镇灵通客户端、镇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