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市民对工伤预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工伤预防工作中来,2023年12月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组织开展了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自启动以来,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众多投稿作品,经过专业评委的严格评选,一批富有创意、内容深刻的优秀作品脱颖而出,获得了本次活动的奖项。
本次活动共设短视频、典型案例和标语口号三个类别赛道。以下将展播典型案例类一等奖(部分)作品。
暖民心解民忧,保障职工权益
康某某建筑工人,从事建筑工程工作,原就职单位为其办理了工伤项目参保。2021年4月20日康某某工作过程中摔伤。
治疗结束后,康某某就工伤赔偿问题与原就职单位产生纠纷。康某某先后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及人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用人单位未给其申请工伤认定,康某某本人于2022年4月13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5月26日就康某某摔伤认定为工伤。并于2022年6月7日,确认康某某停工留薪期为9个月。2023年1月6日鉴定为9级伤残。
由于康某某与原就职单位已产生纠纷。相关赔偿问题无法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先后作出裁定及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人民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仍未按判决执行。期间,康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康某某工伤认定后,其本人、代理律师及原就职单位工作人员一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办理过程中,康某某工伤认定结果中姓名与身份信息不一致。鉴于此情况,社保经办机构随即向上级业务部门提出数据维护申请。信息维护完成后,用单位一直未一直未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未给其办理相关工伤待遇业务,造成康某某一直无法享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期间,经办机构曾多次联系告知用人单位,但仍未办理。8月16日,康某某就工伤保险基金应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问题将社保经办机构提起了行政诉讼。
鉴于康某某的特殊情况,庭审结束后。社保经办机构专程到上级业务部门就此问题进行请示,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方案。最终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确定业务部门以劳动仲裁、法院判决及执行情况为依据,由康某某本人提出申请,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业务。至此,康某某工伤待遇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康某某工伤待遇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是一种典型的案例。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往往想尽快划清与受伤职工的界线,少赔偿或不赔偿,造成受伤职工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在社保经办过程中,无法突破经办规程与业务系统限制,在出现类似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无法为受伤职工支付相应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应尊重事实,站在受伤职工的角度去正视问题、思考问题,用换位思考去感受群众的忧愁。站在保护受伤职工的角度,去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问题。以一个社保工作者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开拓思维,创新思路去推动社保事业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