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基金会与公益基金会、家族信托相比有何不同?

2022-04-25   汉正家族办公室

原标题:家族基金会与公益基金会、家族信托相比有何不同?

一、家族基金会与公益基金会

与常见的公益基金会相比,家族基金会有何不同?

1、建立的目的不同

公益基金会的建立必须以参与公益事业为目的,而家族基金会则服务于设立者的亲属或者家族,以家族的发展和壮大为目的。

2、资金来源不同

公益基金会可以采取公开募集的方式筹措资金。而家族基金会的资金则来源于创立者的捐赠或者遵从创立者的遗嘱将其遗产注入而来。

3、受到政府监管的力度不同

由于公益基金参与公益事业并且部分资金通过面向社会公募而来,所以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而家族基金会由于资金来源于特定主体而且服务于特定的家族成员,除了需向政府登记机构进行注册外,一般不受政府监管。

二、家族基金会与家族信托

与家族信托相比,家族基金会具有如下四个法律特征:

1、家族基金会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

家族信托只是一种管理家族财产和家族事务的制度设计,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受托人旗下的资产或者事务管理计划。家族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律主体资格的法人,具有基金会章程所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其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通过基金会理事会实现的。

2、家族基金会拥有所管理资产的最终所有权

家族基金会秉承大陆法系所有权的“一物一权”原则,一旦设立者将财产捐赠给家族基金会,该财产就不再属于设立者,基金会就享有了该财产的全部所有权。基金会不同于公司,没有股东,也就没有基金会之外的最终所有者。

3、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可以永续存在

反永续存在是信托法的基本原则,到了一定的存续时间,信托资产要么被分配,要么被放置到另外一个信托中。但家族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不需要做以上创新,只要保持注册状态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

4、基金会的法律职责是特定的

由于信托依据信托契约成立,对于财产托管人和受托人而言,享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但基金会一般要根据成文立法及章程设立,每一个基金会都有特定的职责和功能,基金会的全部法律职责要由基金会独立承担,除非基金会的章程有特殊规定,一般不能委托基金会以外的机构承担主要的财产管理职责,也不承担基金章程规定以外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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