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立足民之根本,让民族团结之花永远绚丽芬芳

2019-07-31   贺兰广播电视台

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

维护民族区域自治权力

今年来,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要求, 始终将医疗服务工作融入民族团结工作,倡导多民族员工团队服务好各民族群众,促进医疗保障工作的深入发展,在推进民族团结的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搭建民族团结桥梁

01

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截止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78565人,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179176人)的99.66%;城镇职工参保缴费32840人,完成全年任务(30500人)的107.67%;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缴费方面,我县共接收扶贫部门推送建档立卡信息7696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486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9人,死亡1人,参保率100%。

02

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

免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费用

将建档立卡户人员医保缴费列为贺兰县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从2018年至2020年,建档立卡户医保缴费实行财政一档兜底。

截止5月底,共支付医疗保险基金4417.05万元,其中,当期职工医疗保险2852.8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金23万元,划转个人账户212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金24万元;离休干部保证金10.1万元;生育保险金335.3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2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34.82万元。

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贺兰县域内具备收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收治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时,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基本医保补偿部分及大病财政补助、扶贫保、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等一站式即时结算所含费用,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一次性结清。

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9500下调至3000元。政策范围内各段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并对患有20种大病的贫困患者,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

做好“一站式”结算

县域内4家医疗机构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12家医疗机构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结算。1月至5月对全县“两定”机构(14家医院、8家卫生服务站、132家药店、15家诊所)门诊、门诊统筹、门诊大病、公务员医疗费补助、建档立卡户大病财政补助等工作进行了对账、审核、复核。

截止2019年5月底,建档立卡户“一站式”结算298人,总费用257.63万元,统筹支付135.69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4.18万元,大病财政补助12.01万元,民政救助20.69万元,扶贫保支付15.95万元,政府兜底23.56万元。

亮点工作

一是创新参保缴费方式,扩大参保缴费渠道。首次与农行合作,开通了手机APP缴费功能,为参保群众提供了快速便捷的缴费体验。

二是建立协查机制,首次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自医保局成立之初新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与市场监督局协调联动互认处罚结果作为处罚依据对146家定点参保药店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暂停协议14家,行政处罚6件、处罚金额7649.7元、限期整改15家,约谈53家。

三是重新调整优化窗口服务,充实加强窗口经办业务,调整窗口结构设置,增设医疗救助窗口,为生育保险窗口增加窗口人员1名,为待遇支付、征缴登记窗口补充人员4名。加强作风建设,简化经办结算流程,为参保患者和办事群众提供了“一站式”服务模式。

今年以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部署,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统筹规划教育布局、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扎实开展“三创建”(即:创建“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创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县、创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时俱进推动教育改革 立足根本促进民族团结

01

科学规划教育布局调整, 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园。从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和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入手,制定完善《贺兰县幼儿园三年发展建设规划2019-2021)》、《贺兰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努力实现“5080”目标任务,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教育厅进行通报表扬。

二是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制定《贺兰县中小学三年发展建设规划2019-2021)》,积极推进在建工程和规划项目的落实工作。

02

加大“三争”工作力度,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加快

一是加大争项目、争资金和招商引资力度。完成固定投资4362万元,争资金 7940.67万元,招商引资850万元。分别完成任务的21.8%、63.5%、17%。

二是狠抓工程项目建设。新建的4个幼儿园建设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太阳城第二小学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续建项目计划于今秋完工并投入使用。

03

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和“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县创建工作推进加快。

二是教育集团化办学和校际发展合作体不断强化。借助银川市校际发展合作体,加大贺兰一中等12所中小学幼儿园与银川名校合作力度,不断拓宽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是“京银合作”项目不断深化。组织参加4期项目培训,通过种子教师培训带动,做到与名校、强校教学教研互联互通,定期开展互联网环境下的教学研讨活动。

04

围绕教育扶贫抓落实,教育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各项保障机制。抓住春季开学这个控辍保学的关键期,压实责任,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劝返工作,做到度数清,情况明。目前,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

二是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全覆盖。

完成“一免一补”、“学前二年”资助学生1491人,共计发放资金96.88万;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贴3073人,共计153.65万元,发放资助政策宣传手册6000本。投入519万元继续实施高中免学费教育、免费校车接送和免费营养午餐供给政策,惠及学生12190余名。继续深入开展“送教上门”活动,扎实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05

围绕教育质量抓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全力做好中高考工作。高度重视中高考工作,及时召开中高考动员大会、誓师大会,切实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力争2019年中高考工作再创新高,实现高考实现“十一连升”目标。

二是大力推进普高工作。进一步加大普高工作力度,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顺利通过全区普高复验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教学活动。以“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和“创新素养”等教育教学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贺兰一小荣获自治区2018年“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四是扎实推进体育和艺术工作。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及足球、篮球、乒乓球、田径等系列体育比赛。贺兰三中代表贺兰县参加全国校园篮球赛荣获2019年全国校园篮球冠军赛第四赛区(男子组)第三名,贺兰二中代表贺兰县参加宁夏第十三运动会荣获县区组蓝球赛女子组冠军。

五是积极创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工作。认真落实好国家规定的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开展“两操一课”“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内容,规范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项工作。

06

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教育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荣誉榜

编辑:郭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