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择人,惟才是与”——从严控“官二代”看唐朝如何广纳贤才

2019-10-05   那样的历史挺有趣

文:那样的历史挺有趣

“吾为官择人,惟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如其有才,虽仇不弃。”

——唐太宗李世民

入仕制度,一直是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心头大石,处理得好,自然国泰民安,反之则不然。而唐朝是典型的选贤举能的一个朝代,也因其入仕制度,唐朝产生了诸多盛世,诸如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唐玄宗的“开元盛世”以及唐宣宗的“大中之治”。繁盛的朝代对于“官二代”之流实行严格入仕似乎再正常不过了。

(一)唐朝的科举制足够优越,但所选人才不足以填补完官阙

鉴于隋唐时期科举制盛行,似乎所有人都会下意识认为,科举制是重要的选官制度,并且科举制度并未区分人才的出生阶级,是个极为公平的制度。

那就说说科举制吧,科举制自隋开始,隋炀帝将科举制分为两科,分别为进士和明经科。而延至唐朝,这两科也是科举制重点选拔人才的项目。虽则唐朝的科举科目多达五十多种,诸如秀才、俊士、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等,但明经、进士两科却是唐朝的主要科目。

当然唐朝的科举制度除了常科还有制科。它们之间的区别,无非就是常科是每年分期举行,而制科则看皇帝有无下诏来举行。常科所包含的科目更是众多,诸如明经科和进士科这两科。而除了这两大科目,还有秀才科、俊士科、明法科等等。

那么这些科目是如何考试的呢?考试的方式有以下:口试、贴经(填空)、墨义(相当于口试的鄙视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有人戏言,只要诗作得好就能当官,也不无道理。科举考试的内容范围广泛涉及,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数学、法律、文字学、历史,甚至涉及到了道家与儒家。

但是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科举制的录取人数依然太少。据有关数据统计,每年登科的人数约为100人,而每年的官阙却足足有2000多个,登科数目与官阙的比例失调显然严重。

为了调和此中的差距,于是除了科举制,又有了其它的入仕方法,来使那些落第考生的才能得以发挥,并以此填补官场空缺,也可以避免那些不满的文人墨客抹黑或者群嘲朝廷,也使社会秩序倾向稳定。

(二)门荫入仕、异地取解、入幕为吏是除科举外比较广泛的入仕方式

而谈及这三者入仕方式,不难看出普通平民与士族子弟的入仕还是有所区别的。而除却其它因素,士族子弟的入仕比例显然是高于普通子弟,因其父辈的积蓄,只要自身努力些,成功率确实要高很多。

“殊不知三百年来,科第之设,草泽望之起家,簪绂望之继世;孤寒失之,其族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 ——《唐摭言》

但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说士族子弟百分之百能够入仕当官,总有些是努力却难以中第者,那便需要其他方法了。

门荫入仕是这些名门子弟的绝佳途径。唐朝门荫制度虽广,但实则对父辈的官品也是有所要求的,只有六品以上官员才拥有封妻荫子的资格,虽说五品与六品不过差个一品,却差别大矣。尤其是六品以下散官,“黄衣执笏,甚为猥贱”。

就算是这样,六品以下官员子弟在入仕方面仍然拥有些优势。他们可以参加为他们专门设置的带有服役性质的各种职役,然后再通过一定年份或者捐献足够资产代替服役,之后便可以获得一定官衔。

而除此之外,考试者还可以考虑异地取解这种方式。这一方式面向的则更多是平民百姓,在玄宗开元年间,朝廷发布一道敕令说:

“诸州贡举,皆于本贯,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与所附贯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县即便催科,不得递相容许。”

《缘举杂录》也明确规定,举子必须在本籍取解。这一政策主要是对贡生的一项极大福利。虽然尽管朝廷对考生是否本籍所查甚严,初期也基本遵循,但我们也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政策的监控力度必然会逐日下降。尤其在众所周知的安史之乱后期,中晚唐时代,国家层面对户籍制度的查实早已有心无力。

第一个例子,张籍是在贞元十五年登至进士第,他本是位和州人。在贞元十四年,韩愈本是在徐州节度使张封建幕下,而张封建举荐了张籍。于是张籍乃自徐州而非其本籍和州所解送。

第二个例子,沈亚之原本是吴兴人,而他在长安应举于元和五年,足足考了十年之久,才得了一第。其时他在《与同州试官书》言: “今年秋,亚之求贡于郡,以文求知己于郡之执事。凡三易郡,失其知,辄去。”足以见得他曾经于三个州郡应试取解。就如韩愈所言: “今之举者,不本于乡,不序不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矣。”

而除却上面两项,我们尚且还有一项——入幕为吏。谈及此项,似乎是比科举轻松了许多的一种选择,至少是科举落第学子的最好入仕方式。经由方镇辟署也同样可以入朝为官,确然是极佳的选择了。

但尽管如此,随着唐朝的衰微与混乱局面的产生,我们也不可避免地发觉这个制度似乎也有其弊端。

那些曾经单单侧重军务的节度使,在朝廷空虚后,便逐渐选择脱离中央控制,而在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后,节度使身后的幕府也就随之变成了可以独揽一方军政事务的衙署了。

在幕府权势愈发壮大的形势下,节度使难以事事亲力亲为,于是就需要有幕僚来帮其解决日常琐碎事宜。而那些事务官职主要有行军司马、判官、掌书记、推官、参谋、巡官,这些负责事务的官员,有的需要处理兵马钱粮的统计与安排,有的需要文辞批写审改事宜,还有需要推鞠狱诉等等事宜。而担任上述官职的幕僚们则会由幕主安排推荐一些落第学子文人担任。

以上三种都是给落第的学子入仕的机会,是可以使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而除此之外,这也是保证入仕清明通透的重要手段。

(三)唐朝严格管控科举制,“官二代”入仕增加二次复试

历朝历代对科举都十分重视,科举也相对比较公平公正,无论官宦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就算出生显赫世家,也需要遵从制度。而一旦在科举考试中出现考试徇私舞弊和考官以权谋私甚至是暗箱操作,都会招致滔天灾祸,轻则罢官,重则杀头。

而这种事件自然也是有发生的。唐玄宗天宝二年举行的科举考试,主考官为吏部侍郎宋遥、苗晋卿,他们并未公正地为国家选取优秀的人才,反而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他们收取了许多官员的贿赂与请托,私自将许多优秀考生舍去,反使不学无术的某些官员子弟考入进士。

正因为此事太过荒谬,京城中难免议论纷纷。而其时的唐玄宗也听得一些话语,便亲临考场,对新晋进士进行复试。而依据《新唐书》记载,新晋进士有真才实学者“十无一二”,更有甚者“手持试卷,竟书不下一字”。这番情况下来,唐玄宗自然是当庭大怒。将吏部侍郎宋遥、苗晋卿等人一同贬官,并对那些并无真材实料的“官二代”取消其进士身份,并终身取消那群“官二代”入仕机会。

而从此后,对待那些进士中的“官二代”自然也增加了一项复试,来检测其实力是否符合。而唐朝对“官二代”们的严格审查,也在一定程度上说,增加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打击了那些妄想通过贿赂和请托来当官的并无真材实料的官二代们,也正了当时社会上的公正之气,并在选拔人才方面取得卓著的效果。

(四)公正的入仕制度能促使一个王朝的政治清明,也是保证王朝兴盛的关键

吸收中下层的优秀人才,而将“官二代”中的不良因子排除出去,是个很好的筛选过程。而一大批充满生机活力的新鲜血液,给唐王朝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使得朝廷的官僚机构得以改进,而非使王朝死气沉沉。

随着中晚唐时期,唐朝中央开始出现问题,由此产生了晚唐科举中的“长庆科试案”。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主动勾结科举官员,只为自己家族子弟或有裙带关系者谋取便利,弄虚作假。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的入仕途径逐渐变得狭窄。虽在文宗大和十年间有所改善,但在之后的文宗后期和武宗之初,科举请托现象又有所抬头。“会昌五年科场案”使得科举的公平公正原则彻底开始放弃。唐朝也开始逐渐走向没落,政治腐败不堪。

而在一位位科举学子再也不能中第的哀叹声中,奏响了王朝覆灭的悲歌。

参考历史文献:

《新唐书》

《缘举杂录》

《史记》

《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