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 | 绿色金融将在“后疫情”时代迎来发展新机遇
▋建言
展望未来,随着中国在“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的稳步复苏,各方工作重回正轨,预计中国绿色金融的五个重要支柱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原文:绿色资本市场迎来发展新机遇
作者 |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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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中国探索形成了以政策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框架、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和服务体系、国际合作为支柱的绿色金融框架,并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在双碳目标的激励下,中国迈入了绿色发展的快车道,我国绿色资本市场连续两年实现了快速发展,2022年底绿色信贷余额突破22万亿元,绿色债券新增发行量再次位居世界首位。
在顶层政策框架方面,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为中国绿色资本市场的发展搭建了制度保障;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绿色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在绿色金融标准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国家级绿色标准体系的经济体之一,并已出台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在标准接轨方面,中国积极通过联合国、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平台参与国际标准工作,并与欧盟在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平台(IPSF)牵头对中国和欧盟的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进行了对照,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
在激励机制方面,中国的政策制定部门和地方政府从财政、货币和监管等角度,先后出台了多种形式的绿色考核与激励机制。比如,人民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纳入央行再贷款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并于2021年11月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至利率1.75%的成本金,在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
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通过金融标准委员会发布《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作为金融行业推荐国家标准,并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广泛使用。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提出了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针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披露要求也在不断完善,包括鼓励按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框架等国际标准开展信息披露。生态环境部有关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主体已经覆盖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和非金融债券发行人。
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中国的绿色金融产品历经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种资产类别。绿色信贷方面,截至2022年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22.03万亿元,存量规模全球第一;绿色债券方面,截至2022年末,当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8690亿元,同比增长50.3%。创新性绿色金融产品以及绿色科技领域一级市场投资等方面也有显著进展。
在国际合作方面,在世界各国日益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下,绿色金融已成为中国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涉及方面主要包括共同主持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发起并参与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平台(IPSF)、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和绿色金融全球领导力项目(GFLP)等多边合作机制。此外,中国同英国、法国、德国、欧盟、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开展双边绿色金融合作,向全球积极展示中国在绿色金融政策、标准方面的进展和最佳实践,不断提升在该领域的领导力和国际影响力。
展望未来,随着中国在“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的稳步复苏,各方工作重回正轨,预计中国绿色金融的五个重要支柱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绿色金融标准方面,中国绿色金融标准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共同推动提升国内外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此外,中国“转型金融目录”有望尽快出台,转型金融框架,产品以及激励政策等方面逐步完善,预计未来中国转型金融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中国积极参与ISSB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研究与推进工作,预计相关标准将在2023年出台,并在香港进行试点。未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国内,并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参考使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中国绿色资本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尤其在转型金融市场方面将迎来新的突破。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将继续积极推介绿色投资的理念,面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活动,传播绿色金融知识,推广最佳实践,帮助更多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全球各国携手实现清洁和可持续的未来。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72期第2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宋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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