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这名男子仅欠4800元却被曝光!

2019-10-12     林州市人民法院

失信人失信人,顾名思义,就是失去诚信毫无诚信可言。

奈何你使尽浑身解数,遇上这些一边哭穷一边挥霍的主儿,你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至始至终,他们始终奉行一个原则,那就是花别人的钱,让债主哭去吧!

以前,很多欠钱不还者都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能躲则躲、能拖则拖,避开法院的追责。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1.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

6.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不得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有了限高令,再遇上那些失信人,大可将限高令戳他眼皮子底下,痛快地对着他吼一声:失信人,我叫你还钱,你敢不答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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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淑文

案号:(2019)豫0581执1651号

地址:白羊洼村三区109号

标的:0.48万元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63rBwW0BMH2_cNUgB5k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