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记者冷昊阳:将法治新闻以群众看得懂的方式呈现

2019-12-25   最高人民法院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要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隆重推出“2019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邀请一众“跑口记者”讲述2019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认识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记者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子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中国新闻网记者 冷昊阳

报道感言

法治领域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高的审判机关,其相关司法文件、司法解释的出台及相关表态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作为一名法治领域报道的记者,如何能够将法治新闻以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是我工作中研究的重点。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时刻关注法治领域的最新动态,在最高法发布相关司法文件时,我会在第一时间内发布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稿件,以最快的速度呈现在读者面前。随后,我往往会选择民众最为关心的内容,结合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制作出通俗易懂、简洁清晰、文风活泼的稿件,以达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今后,我会继续探索法治领域新闻的传播规律,用更多优质稿件回应社会期待。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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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儿童情节极恶劣者坚决死刑!

中国新闻网记者 冷昊阳

“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件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出了以上一番话。

最高法的此番表态,也迅速引发网上舆论关注。很多网友在@中国新闻网微博留言表达支持。

微博截图

不过事实上,目前中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受到网络性侵害儿童的低龄化现象同样突出。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减少网络性侵害?是否可建立性侵儿童犯罪者信息数据库并公开其信息?

在这位负责人的回应中,亮点和重点都着实不少,快和小新一起来看。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性侵害儿童犯罪案数量上升

今年上半年审结1800余件

首先,我们来看下当前中国性侵害儿童犯罪的总体状况。

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以猥亵儿童犯罪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审结2962件,2018年审结3567件,2019年1-6月审结1803件。

不过,这些数据可能仍未反映出真实情况。正如该负责人所言,性侵害儿童犯罪隐蔽性强,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不排除还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

谈及近年来性侵害儿童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上升的原因,他认为其中原因复杂,与人民群众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发现后及时报案有一定关系。比如对有些触碰、亲吻儿童身体进行猥亵等犯罪行为,以往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和报案。

资料图:2018年9月8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方林崽故意杀人、强奸(其中奸淫幼女1人)、绑架、抢劫、强制猥亵妇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方林崽死刑。法院图片

最高法:性侵儿童情节极恶劣者坚决死刑

“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在该负责人此次答记者问中,这段话无疑最受关注

他表示,猥亵儿童的情形比较复杂,因为猥亵手段、情节千差万别,危害性大小各异,因此刑法规定,对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猥亵儿童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怎样才算是从严惩处、从重惩处?该负责人举了2018年的一组数据作为例子。

在当年判处刑罚的猥亵犯罪分子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23%以上,高出全国同期刑事案件近8个百分点;对即使因犯罪情节较轻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最大限度体现了依法从严惩处的政策精神。

同时,他还表示,人民法院综合考察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监护等特殊关系,以及猥亵手段、情节、人数、次数、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对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资料图:天津市公安网警在网上巡查执法,发现了网上传播淫秽视频案线索。全国“扫黄打非”办供图

网络性侵害儿童隐蔽性强

受害儿童低龄化突出

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通过网络性侵害儿童的现象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确实需要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该负责人透露,据部分地区法院统计,近年来审理的性侵害儿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网络聊天工具结识儿童后实施。

他表示,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儿童好奇心强,对不良信息的甄别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从而给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相对于传统上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性侵犯罪,网络性侵害儿童的隐蔽性更强,更难发现和追踪,而且从已发案件来看,受到网络性侵害儿童的低龄化现象突出,使得许多儿童暴露在网络侵害的危险之中。

那么,是否有方法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减少网络性侵害?

该负责人认为,这需要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学校和家长携手合作,通过加强管理、行业自律,改进技术,设置儿童对特定网络的禁止链接和不法信息识别、屏蔽,强化儿童使用网络的安全教育等多种途径,共同为儿童成长营造安全、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

同时,他还特别提出,父母和老师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帮助儿童增强预防网络侵害的意识,让儿童了解和掌握识别性侵的能力,及时发现儿童的一些异常变化,遇到疑似性侵害,及时发现和报警,进行干预,避免严重侵害发生。

资料图:延安中院供图

是否可建立性侵儿童犯罪者信息数据库并公开其信息?

面对多发的性侵儿童犯罪,如何能够有效治理、预防、减少性其发生,一直是社会探索的话题。

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建立儿童性侵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性侵儿童犯罪者信息数据库并公开其信息。

针对这一问题,该负责人也作出回应。

他表示,部分地区在进行试点探索,但因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目前对不报告的法律责任后果不明确,对公开性侵前科劣迹人员的标准、范围、程序不明确,且公开信息制度只有与对该类人员的特殊矫治、管控措施协调配合,才能更好发挥应有的预防作用,而相关的上位法律依据均付之阙如,亟需立法作出明确规定,补足社会治理短板,构建对儿童更加安全、有力的社会保护网络。

延伸阅读:何龙被执行死刑

2014年,何龙为达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通过收买、诱骗等手段将三名幼女拘禁于其租住房内,多次对三人实施奸淫,并拍摄视频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何龙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4日上午对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的罪犯何龙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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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多股民!最高法“组合拳”护航科创板改革

中国新闻网记者 冷昊阳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21日电(冷昊阳) 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从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肯定“同股不同权” 明确“同股不同责”

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有1.5亿多投资者,证券市场与人民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依法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证券审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

《意见》指出,科创板上市公司为维持团队及核心人员稳定而扩大股权激励对象范围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认定其效力,保护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据介绍,这也是在司法层面首次肯定了“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

针对特别表决权在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可能存在的“少数人控制”“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问题,《意见》提出,禁止特别表决权股东滥用权利的司法政策,在尊重“同股不同权”的同时,要准确界定特别表决权股东权利边界,在公司案件审判中对股东义务分配要做到“同股不同责”。

资料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6月13日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开板。 张亨伟 摄

对操纵证券市场等金融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意见》还对各级法院严厉打击干扰注册制改革的证券犯罪和金融腐败犯罪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合谋串通骗取发行注册,以及发行审核、注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利益输送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恶意骗取国家科技扶持资金或者政府纾困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提出,依法从严惩治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金融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依法加大罚金刑等经济制裁力度。

资料图:某证券公司交易大厅内的股民。 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保护知识产权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依法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专利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对于涉及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要依法判令其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同时,《意见》还对审理科创板证券欺诈民事案件进行了规定,提出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人民法院不仅要审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还要结合科创板上市公司高度专业性、技术性特点,重点关注披露的内容是否简明易懂,是否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可能性。

此外,《意见》在完善现有及有效利用现有证券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证券民事诉讼配套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能力、推广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司法措施要求,以降低投资者的诉讼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意见》第14条就提到,探索建立律师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便利投资者代理律师行使相关调查权,提高投资者自行收集证据的能力。

刘贵祥表示,《意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落实资本市场法治化改革方向、妥善应对涉科创板纠纷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证券审判的根本任务,为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李广宇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 首次亮相发布会(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冷昊阳 | 编辑: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