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胆!货车副驾驶位放置货物遮挡视线,合浦一驾驶员害人又害己!

2019-08-28     钦州检察

小伙伴们都知道

开车的时候视野很重要


可是偏偏有人

在驾驶室内放置了货物

妨碍驾驶视线

引发交通事故

致一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8月16日

合浦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3月3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装载货物行驶至合浦县石康镇大庄江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在道路右侧黄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并致使黄某某摔倒受伤。事发后,陈某某立即拨打120,并报案至合浦县公安局。4月3日,黄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现已投案自首。

经合浦县公安局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陈某某驾驶制动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超载。陈某某还在副驾驶位置上放置了几包货物,遮挡住其视线,没有把握好与对方电动车的距离,最终产生碰撞,是导致黄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陈某某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合浦县检察院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如今,不少车主都喜欢在前后窗范围内放置饰品、玩具等物品,有甚者更在车内放置抱枕等杂物将后车窗挡得严严实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在驾驶过程中,车主只能通过车窗和后视镜观察车外的情况,一旦被遮挡住视线,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当车辆刹车时,驾驶室内的物品因为惯性移动,易对驾驶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惊吓,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希望广大群众能提高道路安全意识,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北海晚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OcV2WwBJleJMoPMFlZ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