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为出,谨慎借贷——我为什么劝你远离金融机构信用贷款

2019-04-22     小刚哥说教育

随着金融行业这几年的高速发展,很多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他们有的专做车贷,有的做工薪贷,有的做银行中介或者综合中介。这些公司就是靠放贷款吃高利息来盈利,为了揽业务,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打广告,网上网下都有,看上去到处都是无抵押贷款,广告词也很有诱惑性、欺骗性,利息超低,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很容易拿到无抵押低息贷款,这其实暗藏了很多“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利贷“和“套路贷“,很多没吃过亏的人,一旦上套,就“一入此门深似海”,很难上岸,甚至毁掉正常的家庭生活。

这种金融机构是个什么行业?

这是一个暴利行业!因为国有银行对个人贷款条件要求比较高,当然这也是风控级别高使然,是对客户资金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也有弊端,造成很多老百姓在资金周转紧张时,大多数人达不到贷款要求,无法从正规银行取得信用贷款。这就给各种地方的金融公司提供了业务需求。

贷款人即使上当受骗中了圈套,也无法受到当今法律保护。

很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是我们想一想,金融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一切以营利为目的,营利冲动会让他们把利率调到最高,一般都是20-23%左右!甚至搞成套路贷,实际利息能达到30-50%!这么高额的利息,岂不是高利贷吗?!老百姓能去找这种机构贷款,本身就是经济窘迫,情非得已,但是金融机构不管这些,高额的违约金,暴力下作的催收手段,逼的很多家庭家破人亡!

这种金融机构的贷款弊大于利!

很多人把这当做“金融创新”,实际上这种金融机构的存在,对国家和社会都是祸害!这种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做法,也是杀鸡取卵、祸国殃民。

举个身边的例子,去年,同事小张从深圳某金融公司办理了信用贷款,放款到手是九万五,可是金融机构的合同除了这九万五,还加了一个三万四千多的服务费。合同分三年还清,也就是36个月,每月还款4400元,这么简单一算,就是贷款九万五,三年的利息是六万三千多元!年利息是23%!他还款12个月后,发现这是套路贷,利息太高,但是还没法到法院告,因为法院会支持贷款方!于是选择找人借钱一次结清贷款。这时候他已经还款11期,也就是还了四万八千多,剩下的一次结清,按照“贷款合同”,还需要给金融机构还款九万五千多元!等于是当时从金融机构借了九万五,一年还清,这一年的利息是4400X11=48400元!这是什么概念?借九万五用一年,利息48400,利率是51%!!!可怕的高利贷!令人发指!

吃一堑长一智,希望别人吃堑,咱们也长一智,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劝君远离非银行机构贷款,珍爱当下稳定生活。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xJFWwBmyVoG_1Zq1G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