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否则
交警部门将对驾乘人员 处以警告
或者 五十元罚款
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文明出行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请电动自行车驾乘者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
根据《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五城区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应佩戴安全头盔。新规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可以对骑乘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昨天
记者来到乌山路与白马路十字路口
看到路面上有不少
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
未戴安全头盔
目前,路面上还不时能看见未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人。
据了解,他们 有的还未买安全头盔
有的则是有头盔
但未养成戴头盔骑行的习惯
记者从福州交警部门获悉,规定的颁布施行,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此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多场“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执法宣传活动,向往来群众普及《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式,并赠送头盔,倡导骑行电动自行车依规佩戴头盔。
仓山交警在二环路则徐大道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资料图)陈暖 摄
驾乘电动自行车过程中
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多发
骑行时佩戴头盔有多重要
让我们看看连江发布的一个案例
足以说明
事故实例
2022年6月7日15时30分,在连江县敖江镇书香里门口路段,毛某某驾驶闽A****B小型轿车与余某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幸而余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起到了一定保护作用,只轻微受伤。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死亡事故中约80%因颅脑损伤致死
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能够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伤风险
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具有重要作用
交警给骑手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并教其正确佩戴。(资料图)陈暖 摄
随着新规的颁布施行
交警部门也将进一步规范
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行驶和管理工作
9月1日当天
福州交警将开展戴盔执法活动
现场向被处罚的人员开展宣传
并将头盔赠送给他们
据交警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新规实施后,交警将根据相关规定加强管理,责令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进行改正,并对相关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查处不是目的,最终是让市民养成自觉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习惯。”交警表示。
来源:福州晚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2022年8月)
热点新闻推荐
推开
戳图片阅读更多内容~
点亮“在看 ”,告诉我你来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