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怎么交税?

2021-10-15     会计网

原标题:直播带货怎么交税?

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经占到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2%。庞大的电商直播用户背后是令人咋舌的网站成交金额,有数据显示,2020年,淘宝直播、抖音、快手等三大网络平台top30主播总成交金额为1175.3亿元 。面对如此庞大的交易额,直播平台、网红们是否应该缴纳相应所得税呢?具体应该怎么交呢?

直播带货必须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履行纳税义务。

这一点,早在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就已明确。这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包括网络平台的经营者,入住平台的实体店卖家,专门从事微商、代购,甚至通过小视频等社交媒体销售商品的网络主播也包括在内。

2021年3月15日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应当依法登记并申报纳税。由此可见,从平台,到商家,再到特定的主播,都有明确的纳税义务。

直播带货怎么缴税?

目前,网络主播的受雇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平台或商家直接聘请,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固定或保底加提成的薪资。这类网络主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由平台或者商家负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是网络主播独立运营,通过抽成或定额摊位费的方式向平台或商家收费。如果网络主播已经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与商家或平台进行合作,则应自行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此外,一些网络主播不仅取得了电商销售收入,而且取得打赏礼物等收入——这部分收入也应区分具体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网络主播是受平台雇佣,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若为个人独立劳务,则直播收入和打赏收入,应分别由对应的扣缴义务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

具体如下:

1、直接带货人员独立完成带货事项,其获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

(1)交增值税

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6】36号文件:增值税起征点,每天或每次带货收入不超过500元,或连续为同一家带货按月结算收入则月收入不超过20000元,不交增值税,超过起征点则全额交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其次或日或月收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税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不超过4000元,所交个税=(收入-800)*20%

收入超过4000元,所交个税=收入*(1-20%)*20%或30%或40%-速算扣除数0或2000元或7000元

劳务报酬的个税由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代扣代缴(如果不代扣代缴,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会被处罚款50%-3倍),直播人员在次年3-6月按综合所得进行个税汇算

2、 直播人员成立直播工作室

(1)交增值税

月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超过15万元则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直播成立工作室接业务,其所得属于经营所得交个税,一般按个体工商户享受双核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双核定指根据直播带货的业务情况核定月收入额(月不超过15万元不交增值税),再核定个税征收率一般在1%左右,按照核定的月收入额*核定的个税率来交个税,按照今年两会和税务总局规定,再减半征收个税,相当优惠的,也是直播税负最低的

(3)工作室在次年3月31日前对上年经营所得的个税进行汇算清缴

3、直接与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全日制也可以非全日制)

(1)增值税:不交

(2)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交

由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按工资薪金月累计预扣预缴,次年3-6月由直播本人按综合所得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来源:人民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495183855_107231-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