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明确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内容。那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怎么计算?怎么申报?一文解答清楚。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政策解读
1、政策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5%计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10%计税。
2、计算方法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下降至2.5%和10%。我们举个例子让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A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1年第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企业在第1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50×25%-1.25=11.25万元。
A企业2021年第1-2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A企业第2季度预缴申报时,可继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50×25%-7.5=30万元。
3、预缴期限
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政策解读
1、适用范围
根据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2、减半征收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的关系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个体工商户,是促进就业、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但是大部分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尤其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更需要政府关注和政策扶持。因此,我们在已经施行的一系列个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又推出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纳税人可以在享受现行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不冲突。这些现行税收优惠包括:残疾、孤老、烈属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从事农业“四业”(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3年内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相关税种,等等。
3、减免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我们举两个例子让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第一个例子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纳税人李某是“胜利早点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第二个例子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纳税人吴某是“大华时装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上述计算规则看上去比较复杂,但实际上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的办税信息系统中,只要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网络申报,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填报经营情况数据后,系统可自动根据纳税人填写的数据计算减免税金额。即使还有少数纳税人选择填写纸质申报表,也仅需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填写减免税额、减免税事项等几个数据项,整体仍然较为方便、快捷。
4、政策出台前已缴税款的处理
减半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1-3月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来说,有两种税款处理方法:一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如果已经缴纳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还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二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并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后续的税款计算和缴纳。
如何申报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仅个人所得税)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特别说明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执行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税务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479769355_107231-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