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事故、拒绝酒驾|黔西又有一名酒驾司机落网

2019-08-04   毕节交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大家都知道,喝了酒是不能开车的

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

抱着侥幸的心理

喝了酒后还开车

8月1日晚,黔西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继续深入打好“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组织警力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交巡警在城区旅游路、花都大道及东出口等主要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勤务机制,对有违法嫌疑的机动车进行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提示过往驾驶人注意安全守法行车,对轻微违法驾驶人予以教育放行。

当晚的整治行动共检查过往车辆180余辆,查处酒后驾驶1,已对该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8月1日晚20时30分许,黔西城关的刘某因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贵F**060的小型轿车在旅游路与环城路路口被民警查获。刘某晚饭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啤酒,随后载着妻子、朋友回家,路上碰上了执勤民警,民警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链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黔西公安交警部门提醒:

夜查行动仍将持续...

蜀黍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公众号 黔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