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大家都知道,喝了酒是不能开车的
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
抱着侥幸的心理
喝了酒后还开车
8月1日晚,黔西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继续深入打好“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组织警力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交巡警在城区旅游路、花都大道及东出口等主要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勤务机制,对有违法嫌疑的机动车进行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提示过往驾驶人注意安全守法行车,对轻微违法驾驶人予以教育放行。
当晚的整治行动共检查过往车辆180余辆,查处酒后驾驶1起,已对该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8月1日晚20时30分许,黔西城关的刘某因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贵F**060的小型轿车在旅游路与环城路路口被民警查获。刘某晚饭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啤酒,随后载着妻子、朋友回家,路上碰上了执勤民警,民警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链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黔西公安交警部门提醒:
夜查行动仍将持续...
蜀黍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公众号 黔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