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通报1起违反“三务”公开规定典型案例:
哈毕日嘎镇红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尹世杰、原村委会主任王玉宝、村委会秘书兼会计仉万军违规坐收坐支村集体退耕还林补贴款、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直补等问题。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时任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尹世杰、村委会主任王玉宝、村委会秘书兼会计仉万军三人将红星村集体防风林做到个人名下,截止2016年底共计351770元补贴款分别打入尹世杰、王玉宝、仉万军三人个人账户,其中25500元存入哈毕日嘎镇村级财务帐,剩余326270元直接坐支用于各项村务支出。
2010至2015年期间,尹世杰以虚报耕地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共计20510.90元,并将此款坐支用于村内各项支出;2010年至2016年期间,仉万军以虚报耕地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共计12717.60元,并将此款坐支用于村内各项支出;经正蓝旗人民法院审理,2010至2016年,王玉宝利用村主任和管理红星村敬老院的便利,通过虚报冒领本人和敬老院人员粮食直补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共计50082.52元。其中利用敬老院4名人员虚报冒领的补贴款被王玉宝用于村务支出,并在案发后将该笔款项存入哈毕日嘎镇村级财务账。
2008年在红星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红星村以伪造购牛花名册和奶站建筑工程决算书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700000元整。其中333591元被红星村挪作他用,用于新建村委会办公室和村集体棚圈、草料库。此外,王玉宝于2011年将锡盟财政局拨付给哈毕日嘎镇6个村的18万元村级卫生室建设专项资金以虚开发票冲账的形式从哈毕日嘎镇财务室支取,实际采购设备支出10万元,剩余8万元擅自分配(其中3万元转借他人,5万元平分给其他村)。
2018年11月22日正蓝旗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2018内2530刑初6号),被告人王玉宝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9年5月28日,正蓝旗纪委给予王玉宝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尹世杰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仉万军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来源:正蓝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