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缅北电诈头目庆生,知名演员道歉!

2023-11-18   台州公安

原标题:为缅北电诈头目庆生,知名演员道歉!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多位明星给缅北四大家族白所成之子白应苍庆生”引发热议。

网传视频疑似拍摄于一场生日宴会,舞台中央的大屏幕上播放着一段视频,众多明星出现在视频中疑似为苍胜科技园创始人白应苍祝寿,并说着“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之类祝福的话。

其中,包括国家一级演员杜旭东,引发网友的热议和批评。

昨晚,杜旭东在个人社交平台录制视频道歉,承认为电诈头目庆生的错误。他说,拍摄视频是很久以前受朋友之托,当时碍于情面配合录制的,自己没有查证此人的身份背景,对此深感自责,对不当言行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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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旭东,1956年1月7日出生于中国北京市,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国内地男演员、国家一级演员。

    曾出演《大宅门》《大宋提刑官》《神医喜来乐》《新三国演义》等多部知名电视剧。2014年10月23日,在中国第十届全国电视制片业十佳颁奖礼上获得全国电视剧“十佳演员”。

    《大宅门》剧照

    网友:成年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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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为电诈家族站台庆生违法吗?

    被祝福的主角是缅北四大家族之一“白家”白所成之子白应苍,也是百胜集团(百胜赌场)总经理、苍胜科技电诈园区创始人。如此高调地祝福,违法吗?

    庆生本身不违法 但一种情况除外

    “庆生属于对他人的祝愿行为,其性质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由于其并未产生实际的法益侵害,因此也未触犯刑法及相关细则”,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告诉中新社国是直通车,即便是明星收费录制此类视频,也只是正常民事交易

    但是,如果视频中的明星对“苍胜科技”从事的电诈等违法业务知情,则可能涉嫌违法。常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要主张这些明星网红违法,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比如,需要证据证明其所祝愿对象为犯罪集团头目本人,而非与其重名的其他人。视频中有明星提到祝福“苍胜科技总经理”,这种情形,庆生视频便可成为证据。如果有证据补充证明该明星对“苍胜科技”为电诈集团的性质“明知”,则可能涉嫌违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也表示,如果明星明知相关企业的违法性质还为其公开祝福,则涉嫌构成共同犯罪。

    给词、给钱就能拍?这种行为要不得

    找明星录贺词十分常见,且该产业链存在已久。在电商平台搜索“明星祝福”,有海量的购买链接和明星供你挑选,“给钱给词就能拍”。

    有业内人士指出,明星为个人提供祝福可视为粉丝经济行为,但与企业合作实际是一种广告代言行为,需要慎重对待。

    常莎提醒,明星为微商、企业送祝福的行为与广告代言行为类似,虽然视频并未以广告形式出现,但同样具有“明星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性质,并且也具有公开性。这类行为目前并未被法律明确规定,但存在很大法律风险。对明星而言,应当谨慎录制此类视频。比如,应当签订合同,限制所录制视频的用途、播放场景,在视频中明确表明录制视频的意图、以及所祝福公司的全称,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枪使”。

    常莎还提醒粉丝和消费者,如果希望购买所支持明星代言的产品,最好选择有明确授权的品牌,以减少消费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对于明星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录制祝福视频,目前缺乏监管,需要进一步予以规范”,张明表示。他强调,明星具有巨大的公众影响力,应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倘若买方从事违法行为,明星的祝福则会起到为违法行为进行美化、掩护以及推波助澜的作用。倘若明知对方从事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此类服务,则涉嫌构成共同违法或者犯罪。他呼吁明星谨慎为之,既要对社会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

    (来源:平安鼎综合国是直通车、橙柿互动、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