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是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镇新建村的一名农民,常年在家务农,勤勤恳恳。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天,他去当地农保局补交养老保险,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你已死亡12年”!
这天下午,他到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补交养老保险,却意外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理不了。他还以为是流程上出了什么问题,万万没想到工作人员告知的结果是:“刘峰已经死亡12年了”,户籍等信息均已被注销,状态为“死亡”。
刘峰非常吃惊,“我一个活生生的人站在这里,咋就说我死了呢?我咋死的我怎么不知道!”。工作人员告诉他,自己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建议他回到辖区派出所核实清楚。
于是,刘峰来到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户籍被误注销了”,刘峰说,工作人员告知他, 不要担心,误注销也可以补进来,补进来的信息,跟正常户口没有区别。
原来,2006年的时候,在该派出所管辖区内也有一位名叫“刘峰”的村民,因病去世后户籍进行了注销,“可能当时销户时弄错了”。该工作人员表示,2006年当地很多户籍信息还没有进行联网,户籍注销搞错这种事发生几率非常小,此前并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
虽说这种事发生的几率不大,但近几年来新闻还是经常报道:
一、
去年7月,怀远县万福镇陈安村,一位58岁的村民陈东友,在去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簿时,竟被民警告知,他在2012年就已经“死亡”了。
从万福派出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上看到,陈安村共有三个叫陈东友的村民,目前都是死亡状态,但实际上,58岁的陈东友还健在。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第一次在户籍注销上出现错误。去年9月1日,怀远县万福镇90岁的陈奶奶也经历了被错误注销户籍的事情。事情发生后,怀远县万福镇纪委介入调查。怀远县公安局11月20日通报称,由于该局万福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赵斐,在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事,结果导致两位老人的户籍被错误注销,目前,涉事民警已被约谈。
二、
今年2月26日,温淑云老人接到了哈尔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平房分局的电话。
“说我在社保局系统内显示已经死亡,二月份就将我的养老金停了,可我说我就是温淑云啊,我活得好好的,怎么说我已经死亡了。”说到这,老人显得异常激动。
当天下午,温淑云就去了平房公安分局新疆街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系统显示她在几年前就死亡了,在2017年户口也被注销了。“我当时就特别生气,我人就在这咋就死亡了。”
随后,温淑云花了七元钱重新落了户口。拿着新户口又去社保局重新照相、填表、补回了工资,虽然事情得到了解决,可令老人不解的是自己为什么死亡了。“我晚上睡觉,一闭眼睛就是我已经死了的画面,精神太受打击了。”
律师: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赔偿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对此表示,户口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如确实注销,可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此外,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手续较多,需要经过级级录入批复。
“按照户籍注销的一般流程来说,户籍注销,也是需要出示死亡证明等材料的。”丁金坤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派出所的错误注销,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要求赔偿损失,承办民警因过失行为,造成错误,要被行政处分。
最后,希望派出所的同志们都能够严格落实户籍注销的相关事项,让咱们老百姓省点心吧!
对于这种不明不白的死亡,你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评论区与大家交流哦。
来源:新京报、新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