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大妈家门口摔两次,她让物业赔15000元,物业:已经撤场了

2024-07-08   宏畅评历史

文/大苏

标题:大妈家门口摔两次,她质疑物业不作为,物业:已经撤场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这话的意思也很简单,让人在摔倒后记住教训,不要在同一个地方接着摔倒了。

按理来说在一个地方摔后,也知道该地方容易摔倒,正常人再次路过也是会注意的,毕竟疼的是自己的身体,还要自己来出医药费。

不过总有些人不涨记性,在同一个地方该摔还是摔,有时还要怪上管理方,没有及时把路面给清理干净,要求管理方要出医药费。

在浙江就有位大妈在家门口的同一个地方摔了,她质疑物业不作为,要求物业承担15000元医药费,不过物业已经撤场了,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浙江杭州的徐大妈,今年已经55岁了,6月份前腿脚还很利索,但是6月份在家门口摔了一跤,半年过去了还拄着拐杖出门。

起因就在于她家门口有条坡道,铺设的地砖很容易长青苔,今年5月份出门时就摔过一次,当时就是摔着疼,身体没有出现什么大碍。

6月份出门在同一个地方又摔了,这回直接把腿给摔骨折了,进医院就花了4万左右的费用,到12月份都还没有完好,出门要拄着拐杖才行。

她认为这事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5月份摔伤后,她就和物业反映了,让物业派人来清理青苔,她质疑是物业不作为没来清理才摔倒的。

如今她找来媒体曝光的诉求也简单,不用物业全额承担医药费了,只要赔偿她15000元就行,在接到她的求助后,12月27号记者也到现场了解情况。

在她家门口的坡道已经铺设上地毯了,大妈表示是业主自己筹钱买来的,不仅是她一个人摔倒,挺多业主都有摔过,连她母亲都摔过一次了。

带着大妈的质疑,记者也和她到了物业办公室,不过得到的回复有点意外,现任物业表示是刚接手的,6月份的事应该要去找老物业才对。

通过电话也给老物业致电询问,对方表示现在已经撤场了,6月份确实是老物业再管,但是小区的坡道太滑的问题,一直都是有存在的。

物业方面也没有疏忽过安全问题,基本每月都会定时清理一次,在接到大妈的反映后,过了两三天又去清理一次,在大妈两次摔倒时清理过2次。

就在她摔倒的前几天,物业才派人去清理过,物业认为责任不该在自己,而是大妈出门不注意,不过大妈不认可,坚称是双方都有责任。

目前物业还是没答应赔偿,双方还在就此协商着。

小结

想要让物业来赔偿,估计是没什么可能性了,在6月份摔倒的时候,物业都不答应赔偿了,如今已经半年过去了,12月份物业都已经撤场了。

这种情况再想让物业赔偿,找媒体曝光也没多大作用,除非是到法院去起诉物业,可能看在大妈受伤不轻的份上,物业才会同意赔偿部分医药费。

不过以这件事情来说,物业是真没多大的责任,毕竟物业已经做到清理的义务了,也能提供相关的清理凭证,主要原因还是坡道设计不合理。

平日里下雨或给绿化浇水,很容易就会到处涨青苔,这点上是开发商的原因,并非是物业铺设的道路,真要论起来也是要找开发商才对。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平日里出门还是要注意些,类似于容易摔倒的地方,自己又摔倒过一次,经过就要多长点心,不要和正常路面一样行走。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