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乌鲁木齐市属国有企业复工率达84.2%
十举措精准推进复工复产
提前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
对接施工队按时开工
2月28日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为今年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乌鲁木齐航空生产运行基地等
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做准备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资委了解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市属国有企业
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的同时
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确保全年经济目标实现
截止到目前
乌鲁木齐市19家市属企业
已实现84.2%的复工率
2月24日
乌鲁木齐市出台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七条措施》后
国资委迅速制定
十条举措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
对因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造成经营收入和效益下降的企业
及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民生企业
费用支出都将在
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实现利润
二是
对企业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员工
支付加班工资和临时性工作补贴的
国资委将给予核增工资总额
三是
对企业投资项目和融资工作
国资委将简化办事流程
实行特事特办快审快批
四是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
成绩突出或者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
给予经营业绩考核加分奖励
五是
对疫情防控期间
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干部职工
国资委将纳入储备干部人才库
计入个人实绩档案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提拔使用
乌鲁木齐(资料图片)
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黄岩说:“疫情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城投、公交、水业、热力、燃气等涉及民生保障类企业和承担疫情防控物资筹备任务的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生产经营从未间断,始终保持正常运转。”
以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目前,该公司集团党委先后总计完成7个亿的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为乌鲁木齐市民群众提供粮油、蔬菜、副食品肉类的资金保障,为临时医疗隔离点配置安装36000套疫情防控保障物资,完成对市属医院发热门诊及病房的防疫改造工作。
除涉及民生保障外
国有企业还承担着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这些企业必须率先复工复产
乌鲁木齐市国资委针对
机场改扩建、河马泉新区等
市政重点建设项目
引导企业着力抓项目、稳投资
积极对接施工建设方
摸排拟复工返岗劳务作业人员
约15000余人
提前做好消毒水、医用口罩等
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建立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逐步推进人员返岗复工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金刚说:“目前,我们集团主要承担乌鲁木齐奥体中心、乌航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提前按照要求做好复工准备工作,预计今年交付完工。”
黄岩表示
下一步
乌鲁木齐市国资委
将继续切实抓早、抓实、抓细、抓好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落实
奋力夺取疫情防控
和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
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出台5项举措
当好企业复工复产“护航人”
复工复产后
企业稳岗补贴怎么领?
社会保险费减免如何享受?
毕业实习生活补助去哪儿领?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七条措施》文件要求,针对人社领域的5项举措制定了操作流程,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举措一
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7%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5.5%和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的,可申请返还50%失业保险费。
申领稳岗返还的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
申领范围
1.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7%的参保企业;
2.裁员率不超过5.5%的中小微企业;
3.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
稳岗返还标准
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人社部门对企业的参保缴费信息、裁员情况、补贴金额等进行审核认定;
3.人社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划拨补贴资金。
申领时限
中小微企业和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申领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企业在2020年度内。
咨询电话和邮箱
乌市社保局:4680673
举措二
今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6月,对全市所有中小微企业全额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政策享受范围
在乌参保的大中小微企业。
社会保险费减免标准
减半征收全市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全市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办理流程
1.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统计、银监、保监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数据交互获取全市大型企业名单,无需单位申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逐个企业告知社会保险费减免情况,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由人社部门直接进行社保费用减免。
2.参保单位对本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有异议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整减免政策享受标准。
政策享受时限
大型企业为2020年2月至4月,中小微企业为2020年2月至6月。
咨询电话及邮箱
乌市人社局:4680707(养老)、4680716(工伤)、4680700(失业)、4680689(社保局)
举措三
今年上半年,减半征收工程项目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市工程项目企业可暂缓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缓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减征范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已开工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企业。
减征标准
1.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征收;
2.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5%征收;
3.工程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征收;
4.工程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0.5%征收。
申报流程
1.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工程项目企业准备齐全建筑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后,到业务窗口(益民大厦)进行资料审核。
2.资料审核通过后,建筑施工单位通过支票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开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加盖“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收款专用章(2)”。建筑施工单位通过银行电汇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资金到帐后,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具票据。
咨询电话及邮箱
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4680021
举措四
今年4月30日前,对疆内外来乌工作的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来乌务工人员按照500元/人标准发放;疆内其他地州市来乌务工人员按照300元/人标准发放。
申领范围
2020年4月30日前,来乌市各类企业务工就业的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疆内外务工人员。
补助标准
疆外来乌务工人员,每人按500元标准发放;疆内其他地州市来乌务工人员,每人按300元标准发放。
申报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即时申报即时办理,由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经区(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复核后报市人社局汇总,市人社局根据汇总结果报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根据汇总结果及时将资金拨付区县财政局,由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人社局将资金及时拨付企业。
所需资料
1.来乌务工人员申请表和汇总表;
2.签订的劳动合同;
3.本人来乌交通凭证。
咨询电话及邮箱
乌市市人社局:4680705
举措五
今年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来乌实习的,按照600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给其所在企业600元/人·月伙食补贴,毕业生享受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享受补贴期间,给予毕业生所在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院校、技校)100元/人·月的工作经费。
实习单位申报流程
1.实习单位条件:在乌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申领范围:2020年度内即将毕业的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
3.实习补助标准: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有组织来乌实习的,签订《实习协议书》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到工作岗位实习,实习期间按照600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给予企业600元/人﹒月伙食补贴。上述资金实行用人单位先发后补,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4.申报流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及时申报及时办理,由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县)人社、财政部门初审、复核后报市人社局汇总,市人社局根据汇总结果报市财政局,市财政根据汇总结果及时将资金拨付区县财政局,由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人社局将资金及时拨付企业。
5.申领时限:实习期满后次月申报。
6.所需资料:
(1)乌鲁木齐市用人单位吸纳实习生生活(伙食)补助费申请表和汇总表;
(2)与学校或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
(3)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各类大中专院校工作经费申报流程
1.申领范围:有组织安排2020年度内即将毕业的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的各类院校。
2.实习补助标准: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有组织安排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院校、技校)来乌实习,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工作经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3.申领时限:实习期满后次月申报。
4.申报流程:各院校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初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根据审核结果,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5.所需资料:
(1)大中专院校工作经费补助申请表和汇总表;
(2)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
咨询电话及邮箱
乌市人才服务中心:4639654、[email protected]
天山区:2697951、[email protected]
沙依巴克区:4564446、[email protected]
高新区(新市区):3678827、15099151521、[email protected]
水磨沟区:4641941、[email protected]
经开区(头屯河区):3735724 、[email protected]
米东区:15209915788、[email protected]
乌鲁木齐县:13079901898、[email protected]
达坂城区:18509914213、 [email protected]
编辑: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