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四男子毒狗转卖,判刑+赔偿

2019-12-20   贵州长安网

12月20日,都市新闻记者从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县4名男子为了“打牙祭”到乡下毒狗,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湄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钱某某、刘某某等4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图片来自网络)


据悉,今年10月下旬的一天,钱某某邀约刘某某、陈某某、申某某一起到乡下毒狗,顺便试试自己以前所购毒药的效果。于是4人驾车到乡下寻找作案目标,行驶到被害人李某某家附近时,看见一只体型较大的“大白熊”宠物犬,便用有毒的肉骨头将狗毒倒后装入后备箱,带回家里准备食用。


但4人在准备食材时,又觉得这条狗的肉可能不好吃,便谎称狗是被车子碾死的并将其转卖。4人再用卖狗的钱下餐馆吃了一顿,并将剩余的钱平分。经湄潭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宠物犬价值人民币68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案发后,四被告人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庭综合本案的事实与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贵州都市报